关于《枫桥湖青螺小区办白事严重扰民》信访件的回复
晴天同志:
9月29日,我局收到市长信箱转来的市民来信《枫桥湖青螺小区办白事严重扰民》,现就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市殡葬执法大队执法查证9月份在枫桥湖小区周边搭棚治丧行为2起,均与市、区限炮办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了劝导和制止,要求丧属不得燃放鞭炮并将播放哀乐的声音降至最小,缩短哀乐播放时间,禁止丧事扰民。
二、按现行殡葬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殡葬管理部门对丧事办理过程中的噪音扰民行为,没有强制执法权,只有劝导教育的义务,难以产生强大的约束力,同时一些市民的封建丧葬观念和传统陋习还未完全转变,丧事办理过程中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已基本杜绝,但播放哀乐、唱夜歌等高音喇叭扰民情况仍不同程度的存在。
三、为解决好中心城区搭棚治丧问题,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认真履行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殡葬信息收集和说服教育工作,尽量将违规殡葬行为处理在萌芽状态;二是继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倡文明节俭办理丧事;三是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的管理,规范殡葬服务行为,强化对殡葬服务收费行为的监管,降低群众到合法殡仪场所办理丧事的成本;四是争取扩大惠民殡葬政策覆盖范围,积极引导群众自觉到合法的殡仪场所办理丧事。
真诚希望广大市民在我们以后的工作中继续提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共同推进我市殡葬改革进程。
201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