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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筑工地高温下施工,工人无高温补贴问题

据了解,岳阳有多处建筑工地在连续高温的情况下一直都在施工,而且在施工现场有出现过工人中暑的现象,并且大多数建筑工地的工人在如此高温下连续作业,可是工地项目部门没有发一分钱的高温补贴,详细情况请相关部门做调查,而且请相关部门在办公室享受空调的凉意时,请多到现场去走访,看看那些在高温下工作的老百姓的现状,肯定能发现很多问题。

写 信 人:李浩
写信时间:2013-08-01 10:05:05
信件回复:

李洁同志:

近段时间,气温持续偏高,为切实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督促用人单位高度重视夏季高温期间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落实高温期间劳动保护的各项措施,防止人身伤亡等恶性事故的发生,市人社局劳动监察支队组织各县(市、区)监察大队于6月开始对全市各用人单位高温季节职工劳动保护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餐饮服务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尤其要加强对曾经被查实存在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人单位,以及存在有毒有害、露天作业、高温作业岗位企业的重点检查。

在此次检查活动中,有一些用人单位存在高温劳动保护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劳动监察部门已当场要求整改,并将于近期对这些企业进行回访,核查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劳动者合法权益以及身心健康得到有利的保护。

如市民发现企业用工有落实不的情况,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感谢你的来信,同时也请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信时间:2013-08-02 11:55:47
满 意 度: 无反馈

李浩先生:

你好,关于您的来信,回复如下:

岳阳现有多出建筑工地在连续高温施工情况下连续施工,部分施工现场还出现工人中暑的现象,而且大多数建筑工地的工人在高温下连续作业,项目部没有给建筑工人发高温津贴的问题。

目前我市已全面进入高温酷暑期。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高温作用环境下劳动者的中暑和相关安全事故,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权益,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针对该情况我处下发岳建质安监发〔2012〕23号文件。文件要求:

一、各项目部应严格执行高温天气劳动保护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并在12时到15时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各项目部应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晚上补工和加班。

二、保证施工人员的饮食卫生。从食物采购、制作等多个环节把关,严禁用霉变、糜烂的食品,各建筑工地在高温期间要对食堂给予适当补贴,并加强检查,确保饭菜可口卫生,防止集体中毒和传染病等事件的发生。

三、改善职工的休息环境。各建筑工地要积极采取措施,给职工创造一个良好的休息环境,宿舍要保持通风,控制单间宿舍的住宿人数,每间宿舍要配备电风扇等通风降温设备,并采取防蝇灭鼠措施,防止传播性疾病发生,以确保高温期间职工得到正常休息。

四、做好医疗保健工作。各建筑工地要配备十滴水、藿香正气丸等防暑降温药品和其它日常药品,凡施工人数超过200人的工地,高温期间要配备一名专职医疗人员,以便应对紧急情况。工地上要充分备好凉茶、洁净水,以保证工人能够正常饮用。

五、消除火患,确保消防安全。消防设施要配套齐全,严格执行消防制度、动火审批及监护制度,定期派人检查,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六、高温天气,电线易老化,且作业人员裸露部位多,容易发生触电事故。要严格实行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三级保护,电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绕钢管走线,要架空或埋地敷设。要加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管理,严禁电工以外人员进行各类电工操作。

收到该来信意见后,我处立即与市各在建施工项目部联系,了解高温环境下施工作业情况,并严格要求各施工项目部需按【23】号文件落实。

至于高温补贴的问题,还恳请市劳动、人事、工会等相关部门,对在高温环境下作业人员的权益加强保护,我处将协助相关部门监督落实好落实建筑行业人员高温津贴发放的相关规定。

回复部门:市住建局
回信时间:2013-08-19 17:01:16
满 意 度: 基本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