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冠瑜同志:
您好,您的来信已转到市交通运输局,我们对此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第一、目前,我市所有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依据的政策均为岳政发[2009]16号文件。考虑到此文件出台已三年多,其间物价上涨较多,在临岳高速(大岳高速)具体补偿时,我们是按照“严格政策、有情操作”的总原则来进行补偿,即“不下浮、缺项不扣”,在不违反政策的前提下,凡增加部分的取上限值,凡扣减部分的取下限值,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拆迁户最大的补偿。
第二、临岳高速(大岳高速)是国家高速公路杭瑞高速的重要一段,按照省政府要求,要在今年内完成征地拆迁任务,全面开工建设。考虑到年关将近,市高速公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各县市区要妥善安置好被拆迁户,实在无法安置的要给予适当的过渡费。
第三、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市高速公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各县市区依法依规严格按程序办事,认真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确保工程进展顺利。
特此回复。感谢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