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咨询一下,我是岳阳市康王经开区长岭村李家组的村民。1976年,原集体所有的土地38亩经政府划拨给原康王乡供销社进行使用,请问下划拨的性质是否改变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性质?现供销社倒闭,请问该块原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是否应返还给原村集体?乡一级政府是否可以进行直接出让给企业?
李先生:
您好!
您在市长信箱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查询,原康王供销社于1994年4月在原岳阳县通过划拨方式取得位于康王乡长岭村的该宗土地,净用地面积约38.18亩,该宗地为国有划拨土地,已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根据经开区管委会对供销社改制工作安排,该宗地将依法收回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办理公开出让手续。
特此回复。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