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负责人,新年好,新年伊始,想了解下云溪镇修建的环乡公路(清溪建设团结友好线)占用的村民承包户责任田一事,现已好多年,为何团结这次搞土地确权时占有的个人田地不能登记到户,也没有具体补偿政策下来。望区政府本着为民办事办实事宗旨,请答复。
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您信件中提到的环乡公路,现名清福路(从清溪村到友好村天福桥),途经四个村,是2000年由原云溪乡政府组织建设的。修路以公益事业形式进行。当时,由于根据农田收取的农业税、三提五统等上交税费较重,对占用的农田,原乡政府只对青苗进行补偿,并减免所涉农田的税费,村民都无意见。2010年,又因村民强烈要求,对该路进行了硬化。2017年土地确权时,因已形成公路改变了土地使用性质,根据政策不能纳入确权范围。
云溪街道办事处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