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坚持依法行政 推进依法治水
来源:市水务局   2014-04-24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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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汨罗市水利局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精神,坚持依法治水,规范行政,严格执法,较好地维护了全市良好的水事秩序,有力地推进了水利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一、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强化了业务培训。组织30名执法人员参加了汨罗市政府法制办举办的行政执法培训班;先后选派6名年轻干部参加省委党校公文学习和省厅业务知识培训;分三批组织相关执法人员赴邻近兄弟县市考察学习。严格了内部管理。制定四条硬性规定:一是严格按照全局制定的规章制度执法、奖惩;二是上岗或执法时统一着装,佩带执法证,注意文明用语,不搞粗暴执法;三是及时回复和处理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案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尽快给予准确答复;四是按时按质报送各类文件、数据、材料等,做到不瞒报、谎报、漏报。增强了服务意识。认真执行服务承诺制度,按标准、依据、制度征收水资源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公开收费项目,明确办事权限,努力提高为民服务意识,虚心接受社会监督。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

借第21届“世界水日”暨第26届“中国水周”契机,大力宣传“节约保护水资源,大力建设生态文明”等政策精神,并在《汨罗周刊》第213期专版专题刊登水法律法规资料,在电视台播放水法律法规专题内容7天,悬挂宣传横幅30条,制作宣传牌5块,发放印制的法律条款宣传册及岳阳市水务局编制《节水手册》1000余份,组织宣传车10台次,在全市范围内巡回宣传《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水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及相关精神,通过深入广泛宣传,让全市人民“知水法、懂水法”。

三、加强巡查力度,确保社会稳定

将巡查工作分为两种:一是工作日采取不定期巡查办法。经常不定期深入湘江汨罗段、沅水汨罗水域、汨罗江及各个乡镇的小河流进行巡查,对个别重点防控区域采取突击巡查办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是节假日采取轮流巡查办法。在巡查中发现或群众反映的非法呆砂、围垦水库、洲滩种植等问题,我们重拳出击,一抓到底,决不迁就。去年,共受理水事纠纷10起,调处10起,调处率100%,行政拘留2人,纠正违章事件20余起,未发生一起涉河涉水集体上访、越级上访事件,确保了社会大局稳定。

四、开展专项执法,建立长效机制

开展了“2013年河湖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保护山川河流志愿服务活动”专项执法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巡查、调查走访及集中整治,设立举报电话,对照摸排台账中的问题与隐患,责令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自查自纠,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不按要求整改、拒绝整政或拒不配合执法的对象,取得有力证据,依法下达相关文书,直至处理为止。去年,共登记违法倾倒垃圾渣土案件5件,涉水建设项目2个,涉水建设及生产经营类事件12起,非法呆砂类9起,均已成功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