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保护城区内湖水域(包括河塘沟汊)规范,在水域范围内开发建设的行为,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禁违拆违治违工作的意见》和全市禁违拆违治违工作会议的要求和部署,我局决定进一步强化保护城区水域工作,健全完善城区水域保护、管理的体制和运行机制,在城区范围内开展保护水域专项执法行动,为确保行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城区水域应实行科学管理,在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开发利用;坚持全面规划、统一管理、综合整治、合理利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城市蓝线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通过严格管理和保护,遏制违法侵占水域建设多发的势头,促进我市保护城区水域形势持续向好发展,为“四三六”工程、“五市一极”建设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良好的水域环境。
(二)行动目标。通过在城区范围内开展保护水域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种侵占水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基本杜绝倾倒垃圾渣土、圈占水域、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全面落实城区水域保护和管理的责任,实现水域范围内水事活动秩序明显改善,开发建设行为更趋规范,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围湖造地重大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
二、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各县市区水利(水务)局及相关单位要召开会议,通过各县市区、乡镇(办事处)、村(社区)禁违拆违治违牵头单位的工作联席会、村(社区)干部、党员及居民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层层宣传发动,大力普及有关水域管理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形成依法管理保护好城市水域的氛围。市、县两级水政执法机构要将市政府《岳阳市城区水系保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张贴到重点地域、重点河段;在媒体设置的禁违拆违治违专题宣传栏目中,宣传水域保护政策,报道水域保护行动,为行动争取舆论支持,引导广大市民参与、支持水域保护工作。
(二)调查摸底。各县市区水利(水务)局要对本辖区内的水域分布现状、涉水建设项目、水域内生产经营单位(个人)、违法倾倒垃圾渣土等情况以及重要河段、重要水域存在重大违法隐患等情况进行网格式、地毯式排查,建立台账,作为保护水域执法行动的依据。市水政监察支队及有关科室要依据职责做好调查摸底资料的汇总清理工作。
(三)打击整治。根据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的原则,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安排,城区各区为本辖区禁违拆违治违工作责任主体。各县市区水利(水务)局要负责对非法占用水面、水源保护区等从事违法建设的行为进行查处。一是自查自纠。要对照摸排台账中的问题与隐患,责令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自查自纠,限期整改。对责任主体不明的违法违规行为和隐患,要及时向本级政府(管委会)汇报,指定责任主体,限期整治到位。市水政支队要积极配合,依据职责加强监管,跟踪督办。二是依法打击。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和拒不停止非法、违规侵占水域行为的,水利部门应依法进行查处,并联合相关部门共同执法。市水政支队依据职责做好监督、指导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岳阳市水务局保护水域行动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骆岳梨任组长,皮梅芳、刘湘龙任副组长。市水务局有关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湘龙兼办公室主任,市水政监察支队牵头负责具体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由分管局长召开有关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各县市区水利(水务)局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
(二)明确职责分工
1、按照属地原则,城区各区,各乡镇、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为本辖区禁违拆违治违工作责任主体,全面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禁违拆违治违工作。
2、按照职责要求,水务部门负责对非法占用水面、水源保护区等从事违法建设的行为进行查处。主动做好相关工作:
市水务局牵头负责全市水域保护行动各项工作,组织实施保护水域行动工作方案;建立完善加强水域管理保护长效机制;规范城市建设占用水域的规划、建设行为;市水政监察支队负责组织、指导、督促、考评城区范围内侵占水域违法行为的立案、调查、处理。
各县市区水利(水务)局负责制定本辖区内保护水域工作的办法、制度;组织宣传、巡查,接待、登记违法举报;及时查处侵占水域违法行为;组织对侵占水域违法建设的清除;协助配合市水务局对破坏水域违法行为的查处。
(三)搞好建章建制。坚持边整边改,建立和完善城区水域管理保护长效制度,避免行动过后非法违规行为和现象反弹。要做好以下工作:
1、建立水域巡查值班制度。对辖区内河道以及各涉水工程,采取日常巡查和突击巡查相结合方式,不定期开展检查,每次巡查都应认真做好记录,设立巡查台帐;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现场制止,需立案查处的水事违法行为,迅速向部门领导汇报,按法定程序查处。
2、建立信息报告制度。要在各乡镇、办事处和村、社区内设置水利协管员或者信息联络员,聘请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的乡、村干部担任;水利协管员或者信息联络员负责水域范围内建设情况的信息收集和报告,监督禁违拆违治违责任主体和水政执法人员的履职情况,发现违法行为和苗头,及时汇报。
3、建立违法举报制度。市水务局已在水政监察支队建立了水事违法行为举报电话(号码为18007305110),号码已向社会公布,并实行24小时值班受理举报;各区水利部门也要相应设立举报电话,各区域责任人和执法队伍负责人的电话要在辖区范围内公布,以方便群众举报;要合理规范工作流程,对群众举报必须做到有记录、有交办、有处理、有回复。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工作久推不动、进度滞后的单位主要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以问责倒逼工作落实;对工作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处理;将城区水域保护工作情况纳入水利建设“芙蓉杯”和民本岳阳绩效考核中,与社会管理、信访维稳、优化环境、“五创提质”、文明创建、“机关作风大家评”等单项工作直接挂钩,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