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水务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方案
来源:市水务局   2012-03-22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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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局及全市水利系统行政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保证水行政主管机关合法、公正、高效行使行政职权,实现依法治水,依法管水。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及《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行为推进依法行政的若干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任务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依法行政基本要求,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有关水法律法规,转变水行政管理职能和方式,切实把水务管理转变到主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上来。全局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逐步推进水行政管理行为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主要内容
       (一)建立健全行政决策程序。
        健全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行政领导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重大行政决策按照决策承办单位作决策方案说明、法制机构作合法性审查说明、与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分管负责人发表意见、行政首长最后发表意见的程序进行。强化行政决策监督,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行政决策责任制度,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重点规范行政执法中的公开、告知、听证、申辩等制度,切实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知情权、陈述权和申辩权。制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征收、行政确认等行政执法行为的程序制度。
        (二)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
        完善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登记备案制度。依法界定执法职责,将执法职权分解到岗,并签订责任状,明确执法责任。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同时,创新行政执法模式。建立和完善行政指导、行政合同、行政奖励制度,大力推行执法告知、说理式执法,开门审案等柔性执法新模式,做到管理与服务相结合、执法与疏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严防违法侵害执法对象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的行为。
        (三)建立科学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
        1、继续完善行政许可制度。进一步梳理行政审批条件和审批环节,定期开展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对现行行政审批条件和办事规程进行精简和规范。理顺内部职能,合理设置行政审批环节,强化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切实保证行政审批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2、继续扩大政务公开。进一步增强行政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将政务公开作为对行政权力进行有效监督的重要制度。按照公开是必须,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通过我局网站或者其他适当媒体,向社会公开水行政管理的各类信息和权力运行程序,真正做到公开透明、阳光行政,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完善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废止、清理制度。根据法律法规的新变化、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水利改革发展的新任务,定期组织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凡与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或者不适应经济社会新形势、水利改革发展新要求的,及时进行修改或者予以废止,并向社会公布。凡本局制定的涉及法律法规、公共政策和行政管理相对人权利义务关系的规范性文件,须经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实行专家论证和公开征求意见制度,拟制规范性文件涉及较强专业技术内容的,起草单位应当组织专家进行咨询、论证;涉及重大事项,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或起草、审查过程中存在较大意见分歧的,起草单位应当组织听证。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4、规范行政裁量权。局机关各部门和水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行政裁量权,遵循合法、合理、公正、公平、公开原则,逐步完善公示制度、集体审议决定制度和审核监督机制。按照《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局行使行政裁量权行为规范。
        5、加强行政监督检查。实行行政复议监督,认真落实《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实行备案审查监督,水行政执法部门做出的重大行政处罚等决定,按照规定向市政府法制办备案。经政府法制办审查,确认其行政决定违法或不当的,做出行政决定的部门要依法纠正。进一步加强层级监督,加强我局对下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成立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骆岳梨担任组长,副局长曾革军担任副组长并分管此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局有关科室、单位负责人组成,政策法规科承担具体工作。
        (二)健全依法行政工作制度。
       制定《岳阳市水务局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并下发执行。其中包括: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重大涉法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度、规范性文件审查及备案制度、行政管理公示制度、学法制度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等。
        (三)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
        1、完善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登记备案制度。行政执法队伍须组织健全、名册齐全,执法人员要培训到位,持证上岗,公正执法。
        2、依法界定执法职责。将执法职权、责任分解、明确到岗,签订责任状,明确执法责任。
        3、健全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追究机制。
        4、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在岗教育和培训。组织学习掌握《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提高政治、业务素质。继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培训时间一年不少于两次,培训率达到100%。
        (四)完善水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
        1、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对现行实施的15项审批事项,就其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审批程序、受理人、审批时限和审批责任进行规范,并同时对外公布。
        2、规范水行政执法的程序。依照有关水法律法规制定明确规范的水行政现场检查程序、许可和审批程序、收费程序、处罚程序、执行等程序,制定、公布并使用统一规范的行政执法文书。避免行政执法的程序性错误。
        3、组织制定行政裁量权基准。在以往制定并发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裁量权综合控制基准并向社会发布,报市政府备案。
        (五)建立健全水事纠纷预防和处理工作机制。
        详细制定工作规程,依据现行有关法律规定,在总结以往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明确职责、分清责任、规范行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和谐社会为目标,及进发现并处理涉水矛盾和纠纷。
        (六)完善监督机制,加强法制监督。
        1、建立重大涉法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度。对各项决定是否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是否与现行政策规定相协调,是否存在其他不适当的问题,提供法律法规、政策等方面的审查意见。
        2、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细致审查、认真把关,提出法律意见,切实提高本局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质量。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报备案制度。本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印发前送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颁布后,依法报送备案。
        3、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的案卷,以及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有关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执法文书,执法单位应当立卷归档。全年组织2次以上检查。
       4、建立健全行政管理公示制度。推行政务公开,对《取水许可证》、《河道管理范围内生产作业许可证》以及城区内湖水面审批等事项的办理,均向群众公开,定期听取群众意见。
        5、建立依法行政考核监督制度。制定《岳阳市水务局依法行政考核方案和实施细则》,将其纳入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开展行政执法检查,与有关单位沟通、协调,加强对全市依法行政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七)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全面抓好普法宣传教育。
        1、做好“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期间法制宣传活动的组织、推动和落实。大力开展以保护水资源、维护水环境、防止水土流失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活动。
        2、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做到法制学习计划、教材、师资、课时、笔记、考核“六落实”,促进领导干部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
        3、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和举办座谈会、报告会、专题讲座、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大力向社会进行宣传。同时,邀请法院、市法制办或上级主管部门的专家举行专题讲座或者报告会。
        4、完成年度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政策法规科负责组织法制学习教育,牵头负责依法行政具体工作。
        1、定期向局党组及市法制办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2、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的“三统一”和定期清理、报备案等制度,争取市政府出台《岳阳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和《岳阳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3、加强规范化建设,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4、对局属各科室及县(市区)水行政执法单位进行检查、监督,促进改善执法工作,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执法行为。
        5、组织参与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
        (二)局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具体负责确定对重大行政决策的智力和信息支持系统等相关工作。
        (三)行政审批科负责实施水行政许可制度,进一步规范水行政许可行为,改革行政许可方式,简化行政许可手续,真正做到合法、高效、便民。
        (四)水政水资源、水保等监督执法机构负责规范水行政执法程序,制定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和执法人员管理,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征收、行政确认等行政执法行为的程序制度。
        (五)局纪检监察、人事等科室、单位依据自己的职权配合做好有关依法行政工作。
        根据《湖南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规定,市政府每年将对我局依法行政情况进行评议考核,考核项目主要包括依法行政的主体、形式、内容、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效果、行政执法风纪、行政执法组织领导和行政执法制度建设等。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将纳入政府行政绩效考核范围。各科室单位要把依法行政工作当作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