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来源:市水务局   2012-02-17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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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我市于去年11月1日启动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以来,紧紧围绕整治目标任务,不断强化工作举措,加大工作力度,从严从重打击了一批非法采砂、淘金的行为,整治了一批非法砂石堆场,有效震慑了不法分子,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

       1、突出一个“快”字,工作部署全面到位

       全省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我市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成立了由市委书记黄兰香同志任顾问,市长盛荣华同志任组长,副市长宋爱华同志任副组长,水务、交通、国土、海事、公安、工商、国税、地税、财政、安监、监察、信访、法制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岳阳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集中整治“三无”、“三乱”、“六超”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全力实现“四个确保” 的工作目标:确保河道采砂规范有序,确保河势稳定和行洪安全,确保堤防及其他涉河工程安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同时,将专项整治行动分为宣传发动、打击整治、规划重建和巩固完善四个阶段。目前,我市已顺利完成了第一阶段即宣传发动阶段的工作,第二阶段打击整治阶段的工作,正在快速有序推进。

       2、盯牢一个“稳”字,涉砂维稳落到实处

       我们始终坚持把做实群众思想工作,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保障,要求各地相关部门单位派员上门、上船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做通当事人思想工作,主动拆除违法采砂、淘金设施,减少执法阻力,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例如:湄江河非法采砂、淘金整治行动前,平江县伍市镇政府就派出工作人员,采取3人包一户的方式做当事人思想工作,大力宣讲省、市、县关于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有关要求,讲明非法采砂、淘金作业的违法性质和严重后果。通过强有力的政策法律宣传,对当事人形成了高压态势,使当事人的态度从最初的敷衍、拖延转变为积极配合并主动拆解船只。特别是拆除伍市镇非法洗砂场时,该镇镇长亲自带队逐家上门做工作到夜里12点,最终使当事人放弃阻碍,配合执法;湘阴县在打击整治该县东塘镇非法淘金作业过程中,考虑到非法淘金作业地点属于湘阴、汨罗、屈原三地交界区域,且与当地村组签订了生产作业合同,为防止在执法过程中发生群众阻挠行为,专案组两次约见花吴祠村原任与现任村干部,并由东塘镇政府组织召开当地村组干部会议,反复强调淘金生产作业的违法性质和县政府取缔非法淘金的坚定决心,使当地村组与当事人终止了违法合同,为打击整治行动扫除了障碍。

       3、围绕一个“联”字,部门联动合力推进

       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规模浩大系统工程,单靠一个单位、一个部门的力量,难以有效推进。为此,我们建立了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协商解决采砂工作中的有关困难和问题。12月24日,我们就通过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对湘江汨罗段暂时禁采作出了决定。特别是1月上旬河道采砂专项整治“三禁一清”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各地充分发挥部门联动效应,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确保了执法工作的扎实有效推进。例如:湄江河非法采砂整治行动中,平江和汨罗主动联手,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多次共同到现场勘察,加强热线联系和信息共享,商定行动方案,成为我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以来,县际联合执法的典型成功案例;平江县长寿镇非法采砂集中整治行动中,该县河道采砂整治办牵头,组织当地乡镇和县水务、公安、国土、环保、工信等多部门共同参与,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使打击整治行动取得了预期的效果。此外,每次大规模的联合执法行动前,我市各地相关执法部门都依照各自法律依据,及时将停止违法行为的通知送交当事人手中,现场执法时出具扣押通知书,确保了执法工作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

       4、紧扣一个“严”字,打击整治有力有效

       为确保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推进,我们积极组织人力、物力和财力,从严从重开展打击整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每次大规模的联合执法行动中,我市各地都出动了防暴警察和吊车、铲车、氧割设备,对违法工具进行全部解体或扣押,不给违法人员有再利用之机,尤其是对阻碍执法、煽动对抗的违法人员,由公安严格采取强制措施。如平江县在该县长寿镇执法时,有3人阻碍执法,就被公安强制带离了现场。同时,市河道采砂整治办还组成督查组,不定期下到各县市区进行明察暗访,一旦发现非法采砂、淘金现象,及时予以通报。1月5日23时,督查组在湘江汨罗段督查时发现有条无牌号采砂船在违禁作业,迅即将这一情况反馈给汨罗市采砂整治办,第二天上午,汨罗市采砂整治办就和该市公安、水利部门工作人员一起找到违规作业船主,对涉案人员作出了拘留、违法所得被没收,交纳两万元保证金的行政处罚,其采砂船也被查封并靠岸停放。我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先后取缔非法采砂船只40艘,拆除非法淘金船只22艘,取缔非法砂场45处,清理砂石尾堆54处66.71万方,立案77起、强制执行52起、行政拘留16人、刑事拘留2人。其中,平江、汨罗两地联合开展的湄江河非法采砂集中整治行动仅一天就出动人员300多人,取缔非法砂石堆场 6处,拆除采砂船只6条、运砂船舶4艘;平江县还先后组织了7次大规模的整治行动,范围涉及该县安定、伍市、长寿等8个乡镇,共取缔非法砂场31家,销毁小型吸金船26艘,解体上岸挖机42台,有效遏制了该县河道非法采砂和淘金行为;湘阴县在湘江湘阴段砂石禁采区设立了明显的禁采标志,并对河道运砂船舶实行“叫号制”,将所有运砂船舶进行编号,排队进入指定区域进行运砂作业,有力维护了河道航运秩序;华容县取缔非法砂石堆场57处,拆除华容河潘华桥桥西堤6栋违章房屋,等等。特别是针对湘江汨罗段因采砂、砂石堆放而引发的边界砂石资源纠纷,以及对河道行洪及防洪大堤影响的矛盾,2011年12月23日,我市采砂整治办下发第4号文件,要求汨罗市进一步加大对该河段非法采砂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要求该河段采砂权上一轮的拍卖期终止后(2011年12月31日),未经省水利厅批准和市人民政府同意,该河段采砂权不得重新进行拍卖转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在该河段进行采砂、淘金等涉砂活动。2011年12月24日,我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河道采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正文受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河道采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四海委托,在屈原区主持召开了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对该河段采砂权拍卖到期后的禁采工作进行了再次部署。对此,汨罗市也迅速采取了有力措施,严格执行禁采规定,对禁采后盗取砂石的船主一律予以拘留,并封锁违法采砂船发动机。目前,该河段已全面实行了砂石禁采。

       5、立足一个“改”字,长效机制逐步建立

       我们始终坚持把建立河道采砂管理长效机制作为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的最终目标,在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密切结合地域实际,坚持边查边改,边整边改,边学边改,及时总结经验,着手编制采砂规划,积极探索建立健全符合我市河道采砂实际的长效管理机制,为河道采砂管理过渡到“一证一费”制打下了坚实基础。例如:华容县华容河流域面积涉及该县多个乡镇,过去砂石堆场的管理一直以乡镇属地管理为主,没有专门机构和人员对砂场进行维护管理,导致华容河沿线砂场乱堆、乱放,超范围、超负荷经营。在这次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中,该县通过反复调研,在华容河的上、中、下游分别设立了3处砂场集中经营场所,并根据华容河全部20处砂场的经营范围将其统一规划,安排到上述3处集中经营场所,既规范了该县砂场经营秩序,保证了整治效益,又不影响沿岸各乡镇的砂石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