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采砂专项整治督查情况通报
11月30日至12月1日,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办公室组成三个督查小组,分赴全市各县市区督查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机构建立情况
各相关县市区均成立了高规格的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要求设立了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办公室,并以县(市、区)人民政府的名义下发了文件。但是,部分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没有以文件的形式将各地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办公室的组织机构、人员和工作职能等予以明确。对此,相关县市区应抓紧下发该文件,确保在下一阶段的督查中做到有据可查。
二、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出台情况
各相关县市区均按照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编制了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以县(市、区)人民政府的名义下发了工作方案。比如,君山区人民政府编发的《河道管理范围内违规生产作业综合整治方案》,因地制宜,突出了该区重点整治砂石堆场、乱堆乱建及违规养殖行为的特点,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三、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宣传发动情况
自11月1日开始,各相关县市区均就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发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各相关县市区均召开了高规格、大规模的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动员会议;二是在各地电视台和广播电台开辟宣传专栏进行了不间断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三是通过在重点整治区域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形式进行了宣传;四是组织干部上门、上船,对采砂(淘金)船和沙石堆场业主进行面对面劝导和教育,督促他们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自行整改。但是,个别地方在的宣传力度还明显不够,没有在河道采砂重点整治区域内的醒目位置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
四、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调查摸底情况
截止11月21日,各地均按照市河道采砂整治办公室的要求将辖区内采砂船只的数量、功率、证照,淘金船只的数量、功率,以及沙石堆场的数量、规模、证照等情况上报我办。但是,根据我办督查情况,各地的调查摸底工作仍然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上报不很主动。部分县市区在报送调查摸底相关数据时,我办经过多次催促才获得相关数据;二是数据不很准确。部分县市区上报的相关数据与我办督查中核实的情况有一定的出入。如岳阳县铁山灌区有4条采砂船未上报,湘阴县内河有2条以采砂为名的淘金船也未上报等。各相关县市区要进一步予以调查核实,确保所有上报数据真实、准确。
五、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打击整治情况
截止目前,各相关县市区均已启动第二阶段的打击整治工作,并取得一定的工作成效。尤其是平江、汨罗、湘阴、华容等地工作非常主动,在11月份就提前开展了打击整治行动。其中,平江、汨罗两地联合开展的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出动人员300多人,仅一天就取缔非法砂石堆场 6处,拆除采砂船只6条、运砂船舶4艘,效果非常明显;湘阴对河道运砂船舶实行“叫号制”,将所有运砂船舶进行编号,排队进入指定区域进行运砂作业,有力维护了河道航运秩序;汨罗、湘阴不惜重金,在禁采区设立明显的禁采标志;华容县整治砂石堆场力度大,初见成效。这些县市区河道采砂整治的经验做法值得各地学习借鉴。
通过本次督查,我办发现各地在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中,既有经验,也有教训。后段,各县市区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办公室要进一步澄清底子、找准问题、突出重点,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责任,加强信息报送,确保第二阶段打击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