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简报第5期
来源:市水务局   2012-02-03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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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成功拆解非法淘金船只

  东塘镇非法淘金案被列为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重点以来,我县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取缔。1月11日上午,在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办公室、县水务局、县国土局、县公安局等部门组成的专案组全体人员现场监督下,我县东塘镇花吴祠村非法淘金船主自行对作业船只进行拆解,将挖斗、斗梁等关键部位进行切割解体销毁,对电机进行拆除,使船只彻底丧失了生产作业能力,标志着我县取缔非法淘金取得决定性胜利。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专案小组。县政府副县长、县河道采砂专项领导小组组长周利人亲自督阵,先后三次召集相关部门研究处理方案,并到现场督促检查工作进展情况。从1月1日开始,由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办公室牵头,国土部门具体负责,水务、公安部门配合,组成专案组进入现场调查取证,迅速展开专案行动。

  二是大力宣传,展开心理攻势。一方面加强对当事人的政策法律宣传,促使当事人积极配合。从1月1日至10日,专案组先后10次与当事人约谈,大力宣讲省、市、县关于开展河道采砂专项行动有关要求,讲明非法淘金作业的违法性质和严重后果。通过强有力的政策法律宣传,对当事人形成了高压态势,使当事人的态度从最初的敷衍、拖延转变为积极配合并主动拆解船只。另一方面加强对当地干部群众的外围宣传,保障良好的执法环境。鉴于非法淘金作业地点属于湘阴、汨罗、屈原三地交界区域,且与当地村签订了生产作业合同,为防止在执法过程中发生群众阻挠行为,专案组两次约见花吴祠村原任与现任村干部,并由东塘镇政府组织召开当地村组干部会议,反复强调淘金生产作业的违法性质和县政府取缔非法淘金的坚定决心,使当地村与当事人终止了违法合同,并积极做好群众工作,统一了干部群众思想,营造了良好的执法环境。

  三是强力整治,严防死灰复燃。为严防死灰复燃,坚决取缔非法淘金行为,6日上午,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再次组织相关部门召开紧急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坚决拆解船只的一致意见。在对淘金船只主要部位进行彻底拆解的同时,责成电力部门彻底撤除了电力供应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