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防指要求认真做好防汛抗旱值班工作
来源:市水务局   2011-04-06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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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全市进入汛期。为切实做好2011年防汛抗旱值班工作,市防指专门下发通知,要求从4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各级防办必须实行24小时值班,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防汛值班或更改值班时间。其他时间需延长或临时恢复值班,另行通知。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坚守值班室,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全面了解有关情况,处理相关事务,坚决杜绝无关人员代班、值班人员离岗和值班电话转接等现象。对违反值班纪律造成工作失误的,将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