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防指要求认真开展山洪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培训演练工作
为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防灾避灾意识,提高躲灾自救能力,3月21日,市防指转发省防指通知,要求各地全面开展山洪灾害防御知识培训,适时组织抢险避灾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市防指主要负责市、县两级防汛指挥机构、防汛相关部门有关人员的培训,县防指主要负责对乡镇、重要水管单位、矿山、学校等企事业单位有关人员的培训。乡镇防汛指挥所负责对村、组防汛责任人、群众骨干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山洪灾害防御基本知识、山洪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基层预案编制、监测预警系统维护管理要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