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防指要求切实做好在建涉水工程安全度汛工作
来源:市水务局   2011-02-23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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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涉水工程的安全度汛一直是我市防汛的薄弱环节。目前,我市仍有一大批涉水工程正在建设之中。汛期将至,在建工程保安任务繁重、责任重大,近日,市防指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务必高度重视,超前部署,落实措施,确保在建涉水工程度汛安全。一是要全面掌握情况。各级防汛指挥部门要把在建涉水工程安全度汛工作作为防汛抗灾的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在建的各类涉水工程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对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和度汛要求要做到心中有数,对可能影响度汛安全的各类隐患要限期整处。二是要及早完善预案。所有在建涉水工程都要按照防汛抗灾的要求编制度汛预案。预案编制要结合工程目前的度汛标准,从雨水情监测、抢险物料和抢险队伍准备、通讯保障、下游群众及施工设备紧急转移、抢险技术方案等方面,把工作做细做实。各级防汛指挥部门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把预案编制、审查工作抓紧抓好,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其中在建的大型涉水工程应急度汛预案由市防指负责审查,于4月1O日前报省防指备案;小型在建水库度汛预案由县(市、区)防指审查,并报市防指备案。三是要严格落实责任。各级防汛指挥部门要督促项目业主或行业主管单位落实相应的防汛机构,明确防汛工作职责。各类在建涉水工程项目业主对在建工程度汛安全负总责,切实落实防汛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并与相关参建单位签订安全度汛目标责任书,落实各项制度及相关责任,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各相关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承担起安全管理、工程施工、防洪调度、查险抢护、应急处置等各环节的责任,确保在建工程的防洪安全。四是要强化信息报送。各在建涉水工程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要加强与当地水文、气象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雨水情,加强施工期水文预报,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和防汛部门通报情况。各级防汛指挥部门要及时收集、掌握在建涉水工程的建设进度及工程度汛等情况;当有重要气象水文预报发布时,各级防汛指挥部门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督促在建涉水工程的防汛机构做好应急准备。当有强降雨过程或较大洪水发生前,各级防汛指挥部门要主动介入,切实加强对在建涉水工程防汛工作的指导,严格履行防汛指挥职能;当在建涉水工程发生险情,可能危及工程上下游或周边地区度汛安全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市防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