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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创新合同约定处罚机制规范河道采砂管理
编稿时间: 2014-01-01 14:04 来源: 市水务局
 

     岳阳市作为湖南省乃至全国的采砂大市,年均采砂总量一直占据湖南省的60%之多,尤其是今年的省管河道砂石开采权拍卖价款更是达到20亿元/年,大幅增加了省、市、县三级财政的刚性收入。

      为切实抓好岳阳市的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确保砂石资源规范、有序、可持续开采,确保防洪、航运和水生态安全,2013年4月10日,岳阳市正式实施全市河道采砂统一管理。先后成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组建了联合执法队伍,启用了新制的采运票据,开展了砂石运输稽查,实施了采砂过程视频监控,推行了旁站监管机制,实行了严格的工作考核,初步建立了符合岳阳实际的河道采砂管理长效机制。

      特别是针对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非法采砂行为尚未制定相应处罚标准的情况下,岳阳市水务局创新方式方法,拟定了《具体违约行为及其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十四条,作为出让合同的附件。该条款将各类违法违规采砂行为在出让合同中进行界定,明确违规处罚标准,如:每查实一次超时段采砂行为,砂石公司须缴纳10万元/船•次的违约金。同时,要求县级政府与中标砂石公司签订出让合同时中标砂石公司必须先行缴纳400-800万元不等的履约保证金。后段,一经查实的违法违规采砂行为,则通过市、县两级河道采砂管理机构联合发文的形式对采砂船所属砂石公司进行处罚。截至目前,我市已查实违法违规采砂行为50起,收缴违约金500万元,对非法采砂行为起到了很大的震慑作用,有效维护河道采砂市场秩序。  

      12月23日,全国河道采砂管理现场座谈会在我市召开,我市创新合同约定处罚机制受到与会的领导和专家的充分肯定和推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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