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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报19期:平江县全面实行河道砂石采运凭单管理控制区域采量
编稿时间: 2013-11-26 14:03 来源: 市水务局
 

     自2011年11月开展全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平江县先后对汨罗江平江段及其支流的河道砂石资源开采权进行了重新有偿出让,已累计拍卖29处标段,拍卖年采砂总量约300万吨。

      为切实抓好该县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区域采量,根据《岳阳市河道采砂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今年9月份,平江县正式实行了河道砂石采运凭单管理。一是统一印制票据。平江县水务局按照该县的年度采砂总量统一印制了二联单定额式的“河道砂石采运凭单”,额度分为3吨、5吨、10吨、20吨、30吨五种。二是强化票据管理。为进一步加强“河道砂石采运凭单”的管理工作,平江县水务局出台了《平江县河道砂石采运凭单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了采运凭单为该县砂石运输的唯一凭证。同时,对各个砂场的票据发放按季度采量分期核发,年度采量达到后必须停采。有效控制了各采砂场的采砂总量,避免了国有砂石资源流失。三是开展联合稽查。根据当地砂石资源均为陆路运输这一特点,该县组建了由县治偷办牵头,水务、交警、路政、运政等多部门参与的联合稽查队伍,日常开展稽查的工作人员近60人。目前,该县已分别在长田、梅仙两地设立了固定稽查工作点,有力规范了往浏阳和南江方向的运砂行为。同时,该县还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组建了两个流动稽查队,在该县范围内不定期、不定点地开展砂石运输稽查工作,全面加强了砂石管理。四是处罚措施有力。该县对查获的无票运砂车辆,一律就地下载,没收盗运砂石;对超载运砂车辆,割除非法改装加高挡板并对驾驶员扣6分/次的处罚。有力震慑了非法运砂行为,规范了砂石运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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