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岳阳市河道采砂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采砂作业时段为6:00—20:00。在规定作业时间以外时段作业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近期,市采砂整治办成立了2个专门的督查组,不定时、不定点对全市各采区夜间禁采情况进行督查。
6月20日1时30分至2时10分,市采砂整治办督查人员在岳阳县东洞庭湖水域现场督查时发现有九艘采砂船未执行夜间禁采的规定,违规超时段采砂;6月20日23时15分至21日3时10分,市采砂整治办督查人员又通过监控系统发现岳阳县东洞庭湖采区有“俱兴号”、“明珠6号”、“创兴号”、“佳通二号”、“鹿角创新六号”、“和兴号”共六艘采砂船仍在违规超时段采砂。特别是“明珠六号”采砂船在接到责令停止违规生产的电话通知后,立即采取破坏视频监控系统的手段强行生产作业,性质十分恶劣。鉴于岳阳县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松弛,市采砂整治办已通过《督查通报》对岳阳县人民政府提出了全市通报批评,并要求岳阳县迅速对上述违规行为进行整改,对相关违规采砂业主进行从严从重处罚,进一步加强夜间禁采巡查。6月21日晚,市采砂整治办已联合岳阳县砂石办对上述几起违法违规采砂行为进行了严厉处罚。
6月21日21时10分至22日3时15分,市水务局副局长刘湘龙带领市采砂整治办督查人员沿岳阳县中洲大堤对东洞庭湖夜间禁采情况进行了巡查,并乘坐快艇对长湖采区和沅江采区进行了督查,三个采区未发现夜间违禁采砂行为;6月22日11时55分至23日2时12分,市水务局副局长刘湘龙再次带领市采砂整治办督查人员从岳阳县鹿角码头上船,对东洞庭湖采区、长湖采区和沅江采区夜间禁采情况进行了巡查,同样未发现夜间违禁采砂行为;6月23日凌晨2时30分,市水务局局长骆岳梨又亲自带领督查人员从汨罗市磊石镇出发,沿大堤一直巡查到岳阳县中洲水委会,沿线也未发现夜间违禁采砂行为;6月23日凌晨4时,市采砂整治办监控中心发现岳阳县东洞庭湖采区“恒广号”采砂船和汨罗市长湖采区“海纳九号”采砂船违禁超时段采砂;6月24日凌晨4时45分至52分,市采砂整治办监控中心发现岳阳县东洞庭湖采区“恒兴号”、“鹿挖一号”、“磊鑫号”、“鹿挖二号”、“洞庭清障号”共五条采砂船违禁超时段采砂。目前,监控中心已通过视频对上述几起违规采砂行为进行了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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