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河道采砂
 
简报9期:多措并举治违规 严格管理建秩序
编稿时间: 2013-11-26 13:59 来源: 市水务局
 

     我市自4月10日正式启动河道采砂全市统一管理工作以来,通过采运票据的投入使用,远程监控视频信息系统的全天候监测,以及两个稽查工作点24小时不间断的稽查,全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正逐步走向规范。但是,由于新一轮的河道砂石资源开采权有偿出让价格相对较高,加之巨大的利益驱动,5月中、下旬,我市汨罗沅水采区、湘江长湖采区和东洞庭湖采区曾一度出现较为严重的超船数开采、超时段作业、超吨位配载等违法违规采砂现象。

      针对上述非法采砂行为短时期集中爆发的现象,我市高度重视,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打击整治,取得了十分明显的工作成效。一是召开紧急会议。5月10日,市水务局分管河道采砂的副局长刘湘龙带队赴汨罗市和岳阳县,分别召集两地分管副县(市)长、砂石办主要负责人、砂石公司主要负责人召开会议,就两地前段的采运票据管理和使用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了严厉通报。会议决定从5月11日起,每稽查处一张无票运砂行为将处以10万元罚款,并将前段核实的盗采砂量全部补齐。5月16日,我办又召集各相关县(市)砂石办主任召开会议,对后段的采运票据管理和使用做了进一步强调,对违规处罚进行了明确。5月31日,刘湘龙副局长再次约谈汨罗市和岳阳县砂石办及相关砂石公司主要负责人,就前段两地违法违规采砂行为的处理情况进行通报,并要求两地务必在6月1日正式启动监控系统短报文报送工作,务必严格执行20:00至6:00禁采的规定;二是下发紧急通知。为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管理,5月16日,市采砂整治办联合岳阳县砂石办和汨罗市砂石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使用<岳阳市河道砂石采运凭单>明确具体违约责任的通知》,对《河道砂石采运凭单》的正确填写方法进行了再次明确,并对填写不规范行为的处罚进行了细化明确。5月30日,市采砂整治办再次对岳阳县和汨罗市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日常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核定的采砂船数监管开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夜间禁采、加快落实旁站监管员制度、切实加强采运票据管理;三是采取紧急措施。为进一步督促各有关县市扎实做好河道采砂现场管理工作,5月25日,市水务局局长骆岳梨利用星期六休息时间,率领市水务局部分党组成员及科室负责人对汨罗市和岳阳县的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进行了巡视,并要求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乘势而为,切实抓紧抓好河道采砂现场管理工作,确保砂石资源实现规范有序开采。5月29日晚,我办组成三个督查组,分赴汨罗沅水采区、湘江长湖采区和东洞庭湖采区对夜间禁采进行了督查,后段我办仍将不定期、高频率进行督查。同时,我办将按照《岳阳市河道采砂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规定,拟从6月份开始每二个月对各县(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进行一次考核考评,近期重点考核夜间禁采和短报文报送工作,考核结果直接与有偿出让市本级分成部分的返还挂钩,每考核一次兑现一次。特别是对5月10日以后发生的“无票运砂”行为,我办将严格按10万元/船处罚到位,目前汨罗市金正砂石公司四次“无票运砂”行为已决定处罚40万元。岳阳县和汨罗市长湖采区的案件正在进行侦办之中。此外,5月30日晚,副市长向伟雄再次带队对长湖采区和东洞庭湖采区进行了督查,督查发现三个采区仅有东洞庭湖一条采砂船在生产作业,目前正责成岳阳县砂石办进行严厉处罚。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