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24年岳阳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17 14:22 浏览次数: 1

 

 

2024年岳阳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编制,现将岳阳市水利局2024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岳阳市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配强工作专班,强化工作举措,加强审核把关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及时主动公开信息按照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的标准,对照信息公开目录主动进行公开。聚焦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管理、河湖生态保护、水行政执法、农村供水安全、优化营商环境、水利工程建设等涉及民生的重点工作领域,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更新政策文件、通知公告等,按时公开年度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以及年度预、决算信息等,做到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内部文件和个人隐私事务,全部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2024年通过岳阳市水利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总数1033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775条,信息公开目录18条。水利新闻115条县区动态19通知公告16防汛抗旱39、水利建设5条、建议提案25依法治水9、水利舆情8条、政策解读2条、互动交流留言4条、征求调查4期、专题栏目571,其他21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坚持便民原则,拓宽反映渠道,满足企业群众个性化、合理化需求。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管理平台共收到并及时处理依申请公开件5件次,主要涉及行政审批、水行政执法等事项。

(三)强化法规政策解读。围绕水利重点工作、重要民生事统筹政策解读,《节约用水条例》《岳阳市铁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岳阳市铁山饮用水水源保护与供水安全保障三年(2023—2025年)行动方案》等政策、法规文件按时发布解读。增强了决策的透明度,准确传递了政策意图,积极引导了社会预期。

加强政民互动交流。一是门户网站开通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长信箱”“调查征集”“建议提案办理”等互动交流栏目,围绕水利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热点,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实现水利部门与公众的良性互动。认真做好涉水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热点问题的回应工作,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及时解答群众各项咨询。拓宽平台渠道,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市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管理平台水利局共回复处理市长信箱来信15件,局长信箱来信4件;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公众咨询问题52件;办理建议提案25件;信访平台信访件8件,办理满意度均为100%。二是市水利局政务中心窗口共办理行政许可123件(告知承诺件24件),非行政许可事项138件,所有办件均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平台”或“一网通办”平台在线办理,按时办结率100%,无线下办理和线上补录情况,且所有行政许可和行政确认信息均按要求在“信用岳阳”平台进行了公示。全年窗口服务未出现“红、黄”牌,无举报投诉,受到企业和群众一致好评。三是做好行政执法公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局门户网站设立执法公示专栏和水事违法行为举报电话,重点打击河道采砂、水利工程建设等领域水事违法行为。2024年核查群众举报线索11条、查处水事违法行为4起。在事前公示中,对执法人员信息、水行政裁量基准、行政处罚流程图等文件和法律法规进行了公示。事后公示中,对行政处罚决定书、法院裁定文书等文书进行了公示。

加强信息平台建设不断提升岳阳市水利网站、“岳阳水利”“岳阳市河长制”微信公众号的运行建设能力水平。局网站本年独立用户访问量632166个,总访问量778204次,注册用户数58384个,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和影响力持续增强。积极推进“湖南省一网通办”平台建设,对41项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实行“三化管理”(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对接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实现在线申请和办理。同时,将所有依申请类“三化”事项全部纳入市政务中心综合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今后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将不断增强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短视频能力,提升政策解读的效果,以满足大众需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93.7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功能性、便捷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存在未及时、主动开展信息公开的现象。二是上传政策解读的文件资料质量不高,不利于公众理解。三是信息公开程序落实不规范、不熟悉,部分人员没有按时开展审查程序,导致公开过慢的问题。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执行力和网站的政务新媒体建设力度,提高公开效率和质量。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工作信息,充分借助公共媒体资源,讲好水利故事,传播水利声音,展现水利风采。二是通过教育培训等形式,使广大干部职工理解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三是加大监督审查力度,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查程序,及时督促提醒,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审查安全、及时、有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