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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市水许〔2026〕17号
岳阳市水利局
关于湖南岳阳平江献冲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涉河建设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申请人: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岳阳供电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顾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600663964564E
住所地: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岳阳大道与旭园路交汇处
岳阳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于2026年3月17日受理申请人提交的湖南岳阳平江献冲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申请。我局于3月20日组织专家对《湖南岳阳平江献冲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防洪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第一、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第一、二款之规定和专家技术审查意见,现就该工程涉河建设方案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防洪报告》评价结论。同意你公司实施湖南岳阳平江献冲110千伏输变电工程跨越我市汨罗江、钟洞河、永江水库。主要跨河建设内容如下。
1.G28—G31杆塔采用单回架空线路在平江县天岳街道碧联村跨越汨罗江,涉河杆塔主要控制点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为:G28(X=3172970.95,Y=465579.204);G29(X=3173089.191,Y=465752.851);G30(X=3173253.446,Y=465902.975);G31(X=3173558.682,Y=466181.949)。
2.G44—G45杆塔采用单回架空线路在平江县三市镇碛江村跨越永江水库,涉河杆塔主要控制点坐标为:G44(X=3173417.547,Y=469100.264);G45(X=3173188.265,Y=469349.93)。
3.G60—G63杆塔采用单回架空线路在平江县三市镇永太村跨越钟洞河,涉河杆塔主要控制点坐标为:G60(X=3170445.635,Y=471946.681);G61(X=3170019.838,Y=472145.851);G62(X=3169760.346,Y=472263.726);G63(X=3169391.708,Y=472446.627)。
4.G76—G77杆塔采用单回架空线路在平江县加义镇西燕村跨越汨罗江,涉河杆塔主要控制点坐标为:G76(X=3166801.322,Y=475357.749);G77(X=3166512.74,Y=475723.87)。
二、本工程由平江县水利局实施涉河部分工程的监督管理,你公司应予以配合,并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函告平江县水利局参加,相应竣工验收资料报我局备案。
三、工程施工和运行期间,严禁将废弃渣土、废弃物弃入河道,不得污染河道水质。工程完工前,应及时清除临时工程设施、设备,不得影响河道行洪,并做好河道岸线复绿工作,修复河道景观。
四、本行政许可决定书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决定书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化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如对本行政许可不服,可以自收到许可文件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岳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除线下申请外,还可登录网址https://xzfy.moj.gov.cn/访问行政复议服务平台,或通过“掌上复议”微信小程序在线提交行政复议申请。
岳阳市水利局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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