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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市水许〔2026〕11号
岳阳市水利局
关于撇洪河灌区取水许可证变更
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申请人:岳阳市云溪区江堤管理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李志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306034461772224
住所地:岳阳市云溪区陆城镇道永路
岳阳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于2026年3月17日受理申请人提交的撇洪河灌区取水许可证变更审批申请,经我局审查,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第二十六条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第二十七条相关规定,现决定如下:
同意撇洪河灌区取水许可证(证号:C430603S2021-0001)法定代表人由张磊变更为李志辉,并换发电子证照。
现将变更后的取水许可证电子证照发放给你单位,详见附件。
如对本行政许可不服,可以自收到许可文件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岳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除线下申请外,还可登录网址https://xzfy.moj.gov.cn/访问行政复议服务平台,或通过“掌上复议”微信小程序在线提交行政复议申请。
附件:撇洪河灌区取水许可证
岳阳市水利局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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