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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编稿时间: 2026-06-15 16:02 来源: 岳阳市水利局
 

水撤20261

 

撤销行政许可决定

 

当事人:岳阳市德纳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600MACN96NHOF

法定代表人:王蒙

住所地: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木里港管理处康王工业园现代装备研发楼1001室

 

2026年4月14日—24日,我局对当事人先后于2024年6月25日、8月22日取得的行政许可进行了调查。经查,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原水利局对当事人申请做出的《关于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兰桥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岳经水许〔2024〕16号)和《关于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兰桥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的批复》(岳经水许〔2024〕27号)存在“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

2026年6月4日,我局依法作出《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岳市水撤告〔2026〕1号)对撤销该行政许可向当事人进行了告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交书面陈述申辩意见,也未申请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之规定,我局作出以下行政决定:

撤销当事人先后于2024年6月25日、8月22日取得的《关于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兰桥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岳经水许〔2024〕16号)和《关于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兰桥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的批复》(岳经水许〔2024〕27号)。

如对本决定书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岳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除线下申请外,还可登录网址https://xzfy.moj.gov.cn/访问行政复议服务平台,或通过“掌上复议”微信小程序在线提交行政复议申请。

 

 

                          岳阳市水利局

                            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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