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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市水不许决〔2026〕1号
岳阳市水利局
关于G4京港澳高速羊楼司(湘鄂界)至岳阳龙湾段扩容工程
1360+327处桃林渡槽改建工程占用农业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申请人:湖南省临岳长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一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600MAE73DA12T
住所地: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长岭头路以西办公楼3楼3002房
岳阳市政务中心综合窗口于2025年12月1日受理申请人提出的G4京港澳高速羊楼司(湘鄂界)至岳阳龙湾段扩容工程1360+327处桃林渡槽改建工程占用农业灌排工程设施审批申请,我局于12月4日组织专家对《G4京港澳高速羊楼司(湘鄂界)至岳阳龙湾段扩容工程1360+327处桃林渡槽改建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行了技术审查。
经审查,该项目《实施方案》设计深度不够、关键内容缺失,且项目建设单位、报告编制单位无法按时补充相关资料并及时修改,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定稿报批,且你公司主动提出对该项目占用农业灌排工程设施审批申请退窗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项,决定不予行政许可。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岳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除线下申请外,还可登录网址https://xzfy.moj.gov.cn/访问行政复议服务平台,或通过“掌上复议”微信小程序在线提交行政复议申请。
岳阳市水利局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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