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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市水许〔2025〕59号
岳阳市水利局
关于平江县三市镇李家埠渡改桥工程
涉河建设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申请人:平江县三市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卢江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06260063911963
住所地:平江县三市镇居委会
岳阳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于2025年9月15日受理申请人提交的平江县三市镇李家埠渡改桥工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方案审批申请。我局于9月17日组织专家对《平江县三市镇李家埠渡改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送审稿)》(以下简称《报告(送审稿)》)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了审查意见。会后,设计单位根据审查意见对《报告(送审稿)》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并形成了《报告(报批稿)》重新上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第一、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第一、二款之规定和专家技术审查意见,经审查,我局基本同意《报告(报批稿)》,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在汨罗江平江县三市镇花园电站上游约3.2km处修建李家埠渡改桥工程(E113°41′45.656″,N28°35′15.026″)。总体布置:李家埠渡改桥右岸连接三市镇天湖村,左岸连接安定镇沙塅村,桥梁全长336m,桥梁宽度10.5m。桥梁左岸梁底高程95.092m,右岸梁底高程89.172m,均高于五十年一遇设计洪水位88.33m。桥梁共设12组桥墩,0#、11#桥墩位于河道管理范围线外,1#-10#桥墩均位于河道管理范围线内,桥梁一共11跨,每跨30m。桥梁上部为预制C50预应力混凝土T梁,梁高2m,中梁宽1.7m,边梁宽1.8m。桥梁下部0#、11#桥台采用柱式桥台,桩基直径1.8m;1#-10#桥墩结构采用双柱式桥墩(直径1.6m),配桩基础(直径1.8m)。
二、原则同意本工程补救措施专项设计为:1.对左岸岸坡采用仰斜式混凝土挡墙型式进行加固防护;2.对右岸岸坡采用雷诺护坡+格宾护脚型式进行加固和整修;3.右岸桥梁端两侧增设连接道路,保证防汛要求,不影响防汛。该补救措施应严格按照水利行业规程规范进行建设,应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相关要求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该补救措施纳入主体工程进行施工。工程建设中,补救措施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进行审查。
三、原则同意项目临时办公区、生活区、材料堆放与加工区、机械设备停放区等临时区域布置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高于施工期洪水82.49m的区域。当河道内水位超过82.49m且为上涨趋势时,你公司应服从地方防汛指挥机构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调度,主动拆除迁移相关临建设施。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你公司应完成临建设施拆除,建筑垃圾外运至指定弃渣场,对硬化地面进行破碎清运,确保地表排水畅通,严禁将废弃渣土、废弃物弃入河道,不得污染河道水质,不得影响河道行洪,并做好河道岸线复绿工作,修复河道景观。
四、你单位应处理好与第三方水事权益的关系,履行相应承诺:如施工过程中对山洪灾害水位监测站所产生的位移和损坏的费用由你单位负责妥善解决。
五、本工程由平江县水利局实施涉河部分工程的监督管理,你单位应予以配合。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函告平江县水利局参加,相应竣工验收资料报我局备案。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3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批复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化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如对本行政许可有异议,可以自收到许可文件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岳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除线下申请外,还可登录网址https://xzfy.moj.gov.cn/访问行政复议服务平台,或通过“掌上复议”微信小程序在线提交行政复议申请。
岳阳市水利局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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