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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市水许〔2025〕49号
岳阳市水利局
关于岳阳县新墙河燎原闸坝中型水闸建设工程
规划同意书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申请人:岳阳县水利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周新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30621070565867K
住所地:岳阳县荣家湾镇
岳阳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于2025年7月30日受理申请人提交的《关于开展<湖南省岳阳县新墙河燎原闸坝中型水闸建设工程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审查的请示》等相关文件审批申请,我局于7月31日组织专家对《岳阳县新墙河燎原闸坝中型水闸建设工程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送审稿)》(以下简称《论证报告(送审稿)》)进行了审查,提出了审查意见。会后,编制单位对《论证报告(送审稿)》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并形成了《论证报告(报批稿)》重新上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水利部令第31号)第八条之规定和专家技术审查意见,经审查,我局基本同意《论证报告(报批稿)》。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新墙河流域是省内地表径流较丰富地区,但长期以来,由于当地蓄水工程少,丰水期大量水资源白白流失,造成极大的水资源浪费,季节性缺水问题凸显。两岸农田有部分提水泵站或机埠,因近年极端天气频发,新墙河水位持续走低,逢干旱季节,粮食生产得不到保障。
本次燎原闸坝工程建成后丰水期蓄水,合理利用水资源,解决枯水期农业缺水问题;同时可兼顾沿河两岸供水和生态用水,枯水期生态流量不满足要求时,打开闸坝放水保证下游的生态流量,维护水生生态系统的稳定。工程的建设可以让新墙河的水资源得到有效开发利用,对新墙河流域农业灌溉、供水保障、生态保障等具有重要作用,对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和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工程建设任务与规模
工程建设任务:本项目主要工程任务是为两岸1.35万亩农田提供灌溉用水,同时兼顾供水和生态用水。
工程等级及洪水标准: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原则同意《岳阳市水利局关于岳阳县新墙河燎原闸坝中型水闸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岳市水许〔2024〕58号)认定的工程等别为Ⅲ等,工程规模为中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临时性建筑物级别为5级;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施工期洪水取5年一遇。如有调整,需重新复核并办理相关手续。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在新墙河新建燎原闸坝(中心坐标E113°11′32.53254″、N29°8′44.27137″),闸坝采用平底宽顶堰,闸门采用平板提升钢闸门,闸轴线长186.5m,共设18孔,其中泄水孔14孔,冲砂兼泄水孔4孔;闸坝顺水流方向总长为190.2m;闸顶新建工作桥连通至两岸;增设观测设施、水雨情测报系统及信息化建设等。
三、防洪及第三方影响
工程建设及运行期对河势、防洪等有影响的,建设单位须按照《论证报告(报批稿)》要求,严格落实相关补救补偿工程措施;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协调好与交通、环保、林业、水文等水事权益第三方的关系,必要时办理有关专题审批手续。
四、工程规划
本工程在新墙河流域未编制相关综合规划、流域防洪规划,但基本符合已批复的《岳阳县现代水网建设规划》(2023-2035年)和《湖南省新墙河河流治理方案》有关要求。
五、工程建设与管理
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批复的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及设计、施工期间,不得随意调整许可审批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及建设方案等,如有调整需重新办理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批手续。工程竣工验收后,项目应及时移交给建后管护单位。应加强建后管护,组建或明确管护机构,明确管理范围、任务和职责,落实管护经费,建立长效运行管护机制。
如对本行政许可不服,可以自收到许可文件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岳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除线下申请外,还可登录网址https://xzfy.moj.gov.cn/访问行政复议服务平台,或通过“掌上复议”微信小程序在线提交行政复议申请。
附件:《岳阳县新墙河燎原闸坝中型水闸建设工程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审查意见
岳阳市水利局
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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