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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市水许〔2025〕48号
岳阳市水利局
关于临湘市团湾水资源保护中心团湾水库灌区
取水许可延续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申请人:临湘市团湾水资源保护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祥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30682785388315P
住所地:临湘市詹桥镇团湾村
岳阳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于2025年9月8日受理申请人提交的临湘市团湾水资源保护中心团湾水库灌区取水许可延续审批申请,经我局审查,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第二十五条、《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第二十六条和《湖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66号)第五条第二项相关规定,经评估,同意你单位团湾水库灌区取水许可延续申请,并换发新的取水许可证(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决定如下:
一、你单位团湾水库灌区取水许可证编号为“C430682S2025-0012”,项目年取水量为1600万立方米,取水地点位于湖南省岳阳市临湘市詹桥镇团湾村团湾水库坝下,取水类型为基础设施或公用事业,取水用途为原水供水(农田灌溉),水源类型为地表水。
二、项目退水分散排入游港河。你单位应认真落实各项水资源和水生态保护措施,加大取水河段水资源保护力度,加强取水水质监测,确保取水河段的水环境水生态安全。
三、你单位应切实加强节约用水工作,制定节水方案,落实节水措施,加快推进灌区节水改造,加强取用水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率,确保符合用水定额标准;应落实用水统计调查制度,建立健全取用水台账。
四、基本同意你单位团湾水库灌区2025年总计划用水量为1600万立方米。你单位应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年度取用水总结和下一年度用水计划建议,并严格按照我局下达的年度用水计划取水,避免对其他第三方取用水户造成影响;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年度用水计划时,应报我局批准。
五、你单位应定期对取水计量设施进行检定或者校准,保证计量设施正常运行和量值准确、可靠;若取水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者不能正常运行,应在规定期限内更换或者修复,逾期不更换或者不修复的,将按照取水设施日最大取水能力核算取水量。
六、该项目由我局负责取水许可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临湘市水利局按属地管理原则履行日常监督管理责任,请你单位做好相关配合工作。特殊情况下,你单位应服从我局及当地有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取水限制决定。
七、本次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取水时,你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按有关规定到我局办理延续取水许可手续。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内,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取水标的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重新申请取水;若取水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办理变更手续。
如对本行政许可不服,可以自收到许可文件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岳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除线下申请外,还可登录网址https://xzfy.moj.gov.cn/访问行政复议服务平台,或通过“掌上复议”微信小程序在线提交行政复议申请。
附件:临湘市团湾水资源保护中心团湾水库灌区取水许可证
岳阳市水利局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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