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发改法规〔2019〕459号
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规范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务公开工作的
通 知
市公管委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和政务服务水平,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19〕752号)和《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湘发改公管〔2019〕519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级行政监督部门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认真贯彻落实《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和省发改委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我市制定的标准目录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公开标准目录中明确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5个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41个具体公开事项。
2、各单位要在全面梳理、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根据目录并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完善本行业本地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部门门户网、部门场所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并实行动态调整。
联系人:万磊 电话:8880485
附件: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pdf
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2月31日
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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