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湖南省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实施方案》和《岳阳市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实施方案》有关精神,切实提升我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推进我市湘江流域保护与治理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工作目标
(一)2017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 32.9 亿立方米以内。
(二)2017年万元工业增加值(2010年可比价)用水量控制在70立方米/万元以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1, 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水质达标率在95%以上。
(三)全面深化流域内工业企业污染整治,依法关停取缔各类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污染严重企业,逐步完成产业园区外重化工企业搬迁入园和园区循环化改造。
(四)全面治理流域内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全面取缔非法入河排污口,逐步完成重点不达标河流和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的治理。
(五)湘江(湘阴段)水质全面好转,到2017年,流域内县市区交界断面水质得到进一步改善,省控、市控断面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水质目标考核要求。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严格水资源管理,强化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措施。扎实开展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进一步推进取水许可管理,完成取水许可证清理规范;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开展重点入河排污口监督性监测;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推动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开展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工作,严格限制水体纳污总量。实行入河排污口核查登记制,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工作。
(二)加强工业污染防治,推进重点区域环境整治。继续实施“十大”重点行业企业清洁化改造,确保企业稳定达标排放。积极推进有色、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搬迁转移进入专业园区聚集发展,全面完成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以云溪工业园、临湘儒溪工业园为重点,继续推进五大重点区域污染整治,推进华容河流域污染综合治理,建立健全环境污染风险防控体系,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三)开展畜禽污染防治,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现有规模畜禽养殖场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和利用设施,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的比例达到70%以上。扎实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覆盖工作,按照“县市区为主导、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市场驱动、村民参与”和“以奖促治、先治后奖、奖惩结合”的原则,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民群众生活质量为目标,以整治生活垃圾、污水污染,加强耕地和饮用水水源保护,推广无害化卫生厕所为重点,建立健全环保工作和污染防治服务体系。
(四)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率。
积极推进“两供两治”工程建设。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对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加快雨污分流改造,难以改造的,采取截流、调蓄和治理等措施。因地制宜加快改造和新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管理,垃圾渗滤液处理不能稳定达标的,到2017年底前,完成达标升级改造。
(五)积极治理船舶污染,全面推行河长制管理。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加强船舶配套环保设施建设,禁止船舶向水体排放含油废水和倾倒垃圾。严格监管水上危险化学品运输,确保船舶运输环境安全。加强河道治理和航运管理,加大水域岸线保护力度,严历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全面落实河道保洁责任制,加强河道垃圾清理打捞,实现水岸无垃圾堆、水面无漂浮废弃物。全面推行河长制,2017年底前建立覆盖市、县、乡三级河长组织体系,明确河湖分级名录,组织完成“一河一策”的编制,积极组织开展基层水行政执法责任制试点工作。
(六)整治城市黑臭水体,防治地下水污染。根据水体排查结果,及时公布市城区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每半年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有计划地开展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估,定期开展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水源补给区等区域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石化存贮销售企业和工业园区、矿山开采区、垃圾填埋场等区域要进行必要的防渗处理。2017年底前,加油站地下油罐全部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报废矿井、取水井实施封井回填。
(七)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切实保护饮用水安全。2017年底前,完成1000人以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建立饮用水水源地风险评估机制,每季度向社会公开岳阳市城区饮水安全状况信息。建立饮用水水源地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加强防范环境风险。各县市区政府要制定饮用水水源污染应急预案,提高环境风险应急处置能力。突出抓好铁山水库、兰家洞水库、龙源水库等水质较好的环境保护工作,确保水质稳定达到水功能区环境质量标准。
(八)加大保护治理力度,构筑生态保护屏障。加强对自然湿地和重要人工湿地资源的保护,禁止湿地无序开发,遏制湿地退化趋势,已侵占自然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的要限期予以恢复。加强南湖沿带生态建设,利用现有沟、塘、窖等,配置水生植物群落、格栅和透水坝,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集蓄池等设施,提高水体岸边生态水平和污染物的自然降解能力。持续推进华容河流域综合治理工作。促进江河湖库水系连通,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参与省级城乡水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大力开展江河湖库水系连通项目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市湘江保护协调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监督指导全市湘江保护工作,定期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区域内各县市区政府及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管委会是方案实施的责任主体,要将湘江保护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湘江保护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推动落实。
(二)严格目标考核,实施责任追究。科学划分水污染控制单元,明确水质保护目标和水资源使用总量,强化目标管理。将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2017年度工作方案的考核纳入政府工作绩效考核范围。对未完成任务,水环境质量持续恶化、出现水污染事故、超过用水总量的,要约谈相关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并依法依规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加大执法力度,严格监督管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流域内各县市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综合监督;强化环保、水利、农业、公安、国土资源、监察等部门和单位协作,深入推进环境保护大检查,全面实施网格化环境监管和精细化管理,深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加大典型环境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严格落实排污单位的主体责任。
四、 目标任务(见附表1-6)2号附件1-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