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中央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也是深入贯彻落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重要指示的具体行动,对于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的岳阳篇章具有重大意义。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河长制工作委员会的统一部署,我市河长制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前期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实效。
一、迅速行动、扎实工作
今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今年起要全面推行河长制”,我市迅速行动,对辖区内的省、市、县管河流和面积1000亩以上的湖泊、大中型水库进行了一次全面细致的摸底统计,准确掌握了基础资料。确定了纳入河长制管理范围的3条省管河流、13条市管河流。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出台后,我市参照《意见》对《岳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进行了细化完善,提出了“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的工作目标,结合岳阳防汛任务重等实际情况,扩展河长制内涵,将河湖防洪保安管理、规范河道采砂管理纳入工作范围。4月5日,《岳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由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印发。3月17日,市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河长制工作,同意在市水务局设立河长制工作办事机构并安排了专门工作经费。随后,市水务局迅速调派工作人员组建了市河长制办公室筹备小组,成立了专门的办公室,配备了必要的办公设备,启用了“岳阳市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岳阳市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公章,专职推进河长制的各项工作。
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我市确定了省市管河流16条,分别由市政府领导担任市级河长,明确一个市直联系部门,负责协调工作,4月28日,在岳阳日报上公布了市县两级河长。按照“式样统一、明确数量”的原则,在每条河流河岸显要位置设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负责的范围、职责、整治目标和监督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自今年2月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后,我市“一河三湖”(华容河、芭蕉湖、东风湖—吉家湖、松杨湖)市级河长先后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实地调查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扎实开展“一河三湖”先行先试工作。以华容河为例,2月10日,华容河“河长制”工作现场推进会在华容县万庾镇召开,我市“一河三湖”河长制拉开序幕。华容县政府投入近300万元,对华容河内迷魂阵、围养网箱进行了专项治理;启动了华容河长江取水口调水作业,按照每天8万方的引水量从长江取水,加速水质的改善。目前,“一河三湖”分别成立了整治工程指挥部,由副市长担任“河长”,出台了《华容河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岳阳市城市内湖环境综合整治总体方案》,明确建立“四个一”制度(即一张水系图、一份责任书、一个时间表、一本记录簿),推动试点工作扎实开展。同时,市城区启动了芭蕉湖-南湖“两湖连通”工程,通过调节控制南湖、芭蕉湖水位,确保治理达到预定目标。
市县先后拟定了岳阳市河长制市级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办制度、考核办法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强化了对河长制工作考核奖罚制度,按照“一河一策”要求,对因失职、渎职导致河湖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将依法追究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市政府正在研究制定《岳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办法》规章,对全市江河、湖泊、水库、塘坝、渠道的保护范围、监督管理、法律责任予以明确。市人大将《岳阳市城市规划区山体水体保护条例》纳入了立法,这是岳阳市行使地方立法权后第二部地方性法规,将加速推进岳阳市城区水系保护。
二、真抓实干稳步推进
1、领导重视、高位推动。去年底,市委胡忠雄书记到任后立即对治理水环境进行实地调研走访;2017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今年起要全面推行河长制”;今年,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上,刘和生市长提出在“一河三湖”先行实施河长制。市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岳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后,按照任务分工,各市级河长迅速行动,扎实有序推进我市河长制工作:唐道明副市长多次到南湖(王家河-北港河)调研河长制工作,并于6月9日在南湖新区管委会组织召开了南湖片区河长制工作会;胡小闽副市长多次了解资水岳阳段河长制工作情况;李为副市长于3月4日、28日,分别前往华洪运河、新墙河实地调研河长制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尽快制定综合治理方案;2月10日,李激扬副市长沿华容河君山区三分店至华容县万庾镇大王山一路巡查,并在华容县万庾镇召开现场推进会,研究部署华容河环境综合整治和河长制工作现场推进会;3月26日、4月10日,唐文发副市长到汨罗江、一道撇洪渠,就河长制工作的开展进行调研督导,为进一步落实华容河河长制工作,加强跨区域间联防共治,推进华容河流域水环境整治,并于6月2日在华容会同湖北荆州市河长办共同开展推进河长制活动;3月15日、4月7日、4月12日、4月22日、4月23日,黎作凤副市长先后多次到芭蕉湖、南湖、松杨湖、东风湖现场调研,并于4月17日在市政府组织召开了一河五湖和南湖水环境综合治理推进会;2月28日、3月27日、4月23日,杨昆副市长到东风湖和吉家湖现场调研,并召开综合整治工作会;3月9日、4月18日、4月22日,邱虹副市长分别到松杨湖、洋溪湖,就河长制进行现场调研部署。
2、明确任务、跟踪督促。为加快推进河长制工作,确保在4月底以前明确县、乡(镇)级河长名单,6月底以前全面建立市、县、乡三级河长体系。3月份,以市水务局名义下发了《关于抓紧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的通知》(岳市水务[2017]76号),要求各县市区水利部门抓紧河长体系的建设,尽快编制确定工作方案,迅速组建河长制工作常设机构,县、乡两级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专职人员。同时4月份,以岳阳市河长制工作委员会的名义印发了《关于报送河长制工作人员联络联络信息的通知》,要求16条省市管河湖的市级联系部门迅速设立市级河长制办公室,由联系部门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明确专门人员负责河长制工作。目前,全市各县市区水利部门河长制常设机构人员已全部到位,人员信息台账已建立。市直各联系部门的市级河长制办公室已成立并开始运转。全市市、县、乡三级河长体系已全面建立。
3、层层压实、落实责任。为全面推行河长制,督促县级党委、政府履行职责,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行地方党政领导负责制,4月21日,市人民政府与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了2017年度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责任书,压实责任。责任书明确要求各县(市、区)设立县、乡两级河长,在媒体上统一公布河长名单,在河湖显著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完成河长制办公室的组建,配备必要的人员设施、落实工作经费,开展日常工作;结合本地实际编制出台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按照“一河一档”、“一河一策”工作要求,研究制定相关河湖(河段)治理方案,2017年底在5公里以上的河流、10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含水库)全面建立河长制责任体系。截止到5月25日,全市12个县市区(管委会)河长制实施已经全部出台。
4、结合实际,制定措施。为确保河长制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结合我市实际,拟定了《岳阳市2017年实施河长制工作要点》,重点包括责任体系建立、河湖现状摸底、推进能力建设、完成重点河流治理方案等等。同时将河长制工作纳入《中共岳阳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要点》(岳办发[2017]7号)部署的31大项改革任务中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范畴。按照“改革事项明确、牵头领导明确、责任主体明确、协同单位明确、完成时限明确、销号评估标准明确”的要求,对我市后段河长制工作的事项,从方案出台、体系建立、制度制定、工作要点、责任落实、具体措施等方面,进一步细化分解成内容相对独立、便于落实责任的任务小项,明确了时间节点和参与单位,并以小项为单位进行工作任务倒排,制定了关于河长制工作的岳阳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任务倒排表,下发各县市区落实执行。
5、协调联动、推进治理。四月下旬,按照中央、省环保督查发现的环境突出问题整改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河长办先后下发河湖环保突出问题整改的通知,督促各县市区履行辖区内河道管理保护的主体责任,切实担负起第一河长、河长的职责,以问题为导向,完成《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整治任务,解决河道垃圾和黑臭问题,改善水生态环境。
6、完善数据、修订名录。启动《岳阳市河湖名录》编制工作,下发了《关于核实河湖名录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尽快核实本辖区内河流、湖泊登记情况,并将遗漏的河流、湖泊及长度5公里以下的河流与流域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下的湖泊全部补录进来,建立档案,实现江河湖泊河长责任范围全覆盖。
7、摸清现状,开展调查。为摸清河湖现状,掌握全市范围内岸线开发利用现状,启动了我市河湖岸线资源开发利用调查工作,要求各县区对范围内港口码头、跨穿江设施、取排水口、通江涵闸、拦河闸坝、造船企业、分洪口等岸线开发利用及生态景观岸线建设情况进行摸底,列出问题清单,纳入河湖档案。
岳阳市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