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岳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要求在全市江河湖库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
3月17日市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上,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和生在审议《岳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时强调: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要进一步采取得力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多出经验、争创典型,实现“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的工作目标。
《实施方案》提出,通过全面推行河长制,到2017年底,全市各级河道实现河长制全覆盖,基本建立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河道管理体系。到2018年底,全市河长制管理全面落实,主要河道实现“清面全面完成、清乱基本完成、清养初步完成”的目标。到2020年底,完成“一河三湖”(华容河、芭蕉湖、东风湖-吉家湖、松阳湖)整治任务。基本解决河道垃圾和黑臭问题,全市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河道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地表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全市河长制管理实现常态化,河道环境面貌显著改观,省、市、县级河道范围内实现污水无直排、水域无障碍、堤岸无损毁、河底无淤积、河面无垃圾、绿化无破坏、沿河无违章“七无”目标。
根据《实施方案》,我市将建立市、县(市)、乡镇三级河长体系。市级总河长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县(市)、乡镇第一河长、河长由本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全市16条重要省市管河湖分别由市级领导担任河长,河湖所在县(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相应河段第一河长、河长。县乡河道、小型湖泊及各类水库,由所在地党政负责同志担任河长。市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承担全市河长制工作日常事务。纳入市级河长制管理范围的河道,在市级联系部门设立市级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协助河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
《实施方案》明确了“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执法监管”等6个方面主要任务,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建立长效机制、落实保障措施、加强宣传引导”等5项保障措施。
《实施方案》紧密结合岳阳实际,体现了四个方面创新。一是把握新要求。对照中央、省委文件和市委工作部署要求,对岳阳河长制进行设计和完善,实行党政主导、高位推动、部门联动,明确组织形式和具体措施,注重操作性、可行性,确保河长制落地生根、取得实效。二是突出全覆盖。本次河长制管理覆盖全市所有河道、湖泊、水库,并建立市、县、乡三级河长体系,实现全覆盖。三是明确新重点。原来我市河湖管理以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为重点,本次河长制围绕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治理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等重点,突出系统治理、水岸同治、长效管理及功能提升,统筹河湖功能管理、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治理,为营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环境提供机制保障。四是落实责任制。河长制是河湖管理的制度创新,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保护,河长制办公室承担河长制日常工作,推动河长确定事项的落实。河长、河长办公室不包办、代替部门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