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镇级河长述职 社会各界举牌亮分
汨罗市建立河湖长制工作述职机制,将全市15个镇的镇级河长、市河长制委员会成员单位纳入述职评议范围,在岳阳市尚属首创。
汨罗市河长办专门制定出台了建立河湖长制工作述职机制相关方案。镇级河长、市河长制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每年必须向市总河长、副总河长述职。述职包括年度述职和专项述职两种形式,采用会议述职和书面述职的办法。市河长办每次挑选排名靠前和靠后的镇级河长各2名、1至2个成员单位参加年度述职,原则上在全市总河长会议上进行。结合需要,邀请市纪委监委、市委督办室、市政府督办室、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间河长、志愿者河长等列席监督。河长述职评议结果,将作为年度考核重要依据。
针对述职内容,也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各述职人要立足岗位,积极履职,认真撰写述职报告,如实汇报工作情况。镇级河长述职主要内容为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年度重点工作及主要成效、存在问题与工作计划等情况;市河长制委员会成员单位述职主要内容包括落实部门主体职责工作、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及存在问题等情况。
建立河长述职评议机制,旨在进一步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河湖保护责任体系,压实基层河湖长履职,也是对河长履职监督考核的一项重要举措,将为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见行见效再添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