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按照省河长办“样板河湖”建设标准的要求,在12个县市区、136条河湖(河段)开展创建,实现了全覆盖。
我市把河长制湖长制纳入岳阳发展“一三五”基本思路,纳入市委、市政府综合绩效考核内容。市县乡三级均成立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村设立河长制工作小组,形成了上下联动的四级工作体系。市委书记担任市河长制工作委员会第一总河长,市长担任市级总河长和洞庭湖湖长,全市16条市管河湖,分别由市级领导任河长。全市16条市管河湖分别确定了一个市直单位作为联系部门,设立河湖长制办公室,实行“一河一长一办”。在全市283条河流实施河长制,在全市118个湖泊实施湖长制,明确市、县、乡、村四级河长2114名,河湖长名录均在《岳阳日报》公布。根据省河长办《加强乡镇、村河长制、湖长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我市以平江县伍市镇乡镇河长办建设为“样板”,按照“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因地制宜、责任明确、精简高效”的原则,以有组织、有机构、有人员、有场所、有经费、常态化“五有一常”为标准,推动乡镇河长办建设,争取年底见实效。
与此同时,我市率先在全省制定市县河长巡河“五有”标准(巡河方案、记录资料、问题清单、宣传报道、问题反馈),乡级河长巡河“七有”巡河标准。每次巡河都建立台账,严格按照“一单四制”(问题清单、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要求整改。2019年上半年四级河长巡河5.8万余次,市县乡三级交办问题清单1994个,解决问题1932个,占比96.9%。狠抓河湖问题清单化管理,2018年以来,市河委会先后下达指令3个、第一总河长令13个、总河长令34个、河长令39个,将有关问题直接点名交办给县市区第一总河长或总河长。为检验“样板河湖”创建效果,提出了“七无”创建目标,即:污水无直排、水域无障碍、堤岸无损毁、河底无淤泥、河面无垃圾、绿化无破坏、沿河无违章;制定了河长履职、日常管护、安全流畅、水质环境、岸绿景美、社会评价等六项考核标准。在市河长办“一月一督查”中,将“样板河湖”作为督查内容并进行打分排名。目前,所有创建乡镇均制定了乡镇“样板河湖”方案,绝大部分已经开工建设或已基本完成。平江县石牛寨镇洞下河结合河道疏浚、湘阴文星镇白水江结合重点堤防建设、岳阳县荣家湾镇城南河结合黑臭水体治理、临湘市黄盖镇鸭棚口河结合黄盖湖综合治理等开展“样板河湖”创建,重点突出水域、岸线、堤防建设和治理,均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