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3-01-04
夯实基础 全域推进——君山区切实维护好水生态环境
来源:李勇(作者系君山区委副书记、区长、总河长)   2018-12-05 09:06
浏览量:1 | | | |

君山区北靠长江、南临洞庭,境内有河流6条、湖泊3个、大型渠道6条,小型沟渠贯穿全区各个镇村。正确认识水情,如何最大限度发挥水资源优势、切实维护好水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健康发展,一直是君山区思考和探索的重要课题。2017年以来,中央和省、市相继全面部署推进“河长制”,为我们更好地护水、治水提供了基本的工作遵循,通过一年多的工作实践,区域水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初步实现了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工作目标。

治河必须夯实严密组织、全域推进这个前提。君山区水情复杂,全面落实“河长制”,必须因地制宜、因情施策,才能将“河长制”真正落地见效。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明确区委书记为第一总河长,区长为总河长,两位副区长为副总河长,全区15条区管河道、92条(座)乡级河湖(水库),共确定区级河长11名、乡级河长57名、村级河长80名,全区所有河湖实现河长全覆盖。在具体工作落实中,突出抓好“一河一策”“一湖一策”编制工作,对全区所有河流、湖泊、水库的水生态环境进行全面摸底,逐一制定治理方案,将各项问题压实到相关区级领导和部门单位,问题不解决,整治不收兵。

治河必须强化明确职责、合力求为这个保障。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一项系统工程,一条河流的治理要统筹好上下游、左右岸,而且要考虑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必须抓实各个环节、营造工作合力。按照上级要求,我们逐一明确各级河长及相关部门单位工作职责。总河长负责全区河长制工作的督导和调度;区级河长负责指导协调责任河道保护管理工作,督导乡级河长和责任部门履行职责;乡级河长负责辖区河道保护管理工作;区河长制委员会的14个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能逐一明确工作职责;河长办负责河长制落实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和检查考核,确保工作有力推进、有效落实。同时,区宣传部门和各镇(街道)场利用各种渠道和方式,广泛宣传推进河长制的重要意义,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推行河长制,初步形成了全民护水、合力治水良好氛围。

治河必须抓实常态巡河、强力整治这个关键。全面推行河长制,决不能流于形式,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善于发现问题,敢于解决问题。在巡河上,我们坚决杜绝“只挂名不履职”行为,要求各级河长定期不定期巡查责任河道,及时掌握河湖的总体情况。区级河长每月至少巡河一次,乡级河长每月至少巡河两次,巡河重点检查河面、河岸保洁是否到位,水体有无异味,入河排污口是否正常排放,是否存在非法破坏水生态环境行为等等。每次巡查均认真做好现场记录,详细填写《河湖巡查记录表》。对巡河发现的问题,能够现场整改的一律现场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及时下发督办令,责令相关部门单位迅速整改落实。如,影响航道畅通问题交由交通部门整治,河湖围网养殖交由农业部门和乡镇整治,非法采砂交由水利、交通部门整治,河湖沿线倾倒和焚烧垃圾交由乡镇整治,工业污染交由环保部门整治。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我区11名区级河湖长共巡河74次、镇级河湖长共巡河1026次、村级河湖长共巡河1920次,发现河湖问题192起,严格按“一单四制要求”下发督办令35次,按照整改时间节点落实完成166起。结合中央环保督察,巡河整治累计打捞垃圾485吨,拆除养殖网箱35万平方米,全面取缔砂石堆场39处,长江岸线复绿20万平方米,查封取缔洞庭湖水域违规经营餐饮船只3艘,驱离非法吸砂船30多艘,有效维护了水生态环境。

后段,我们将严格按照省市河长制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加强巡河,及时发现和整改河湖问题,加大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的认识,构建全民共管的良好氛围,确保我区河长制工作提档进位,争创示范县、打造样板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