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3-01-04
岳阳司法“亮剑”护绿水青山——岳阳中院召开环境资源审判新闻发布会
来源:华声在线 陈雪梅   2018-06-06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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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是第47个世界环境日,当天上午,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公布全市法院保护“母亲河”“母亲湖”专项集中审判执行“春雷行动”开展以来的工作情况,并发布《关于为岳阳市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提供优质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下称《长江经济带司法保障意见》)。

“春雷行动”初潮涌

据岳阳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柳春龙介绍,自今年3月起,按照上级法院部署,以依法保护“母亲河”“母亲湖”为主题,岳阳两级法院主动对接市委相关洞庭湖区域、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掀起“春雷行动”强劲攻势,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45件,结案15件。

在此期间,法院特意制作环境司法宣传手册,送法进校园、进社区,加强环境资源保护的法制宣传。同时,还联合市、区两级环保部门、岳阳市江豚保护协会等十余家在岳环境保护公益组织召开环境资源公益诉讼座谈会,掀起了“春雷行动”第一波高潮。

制定出台新《意见》

新出台的《长江经济带司法保障意见》有18条具体实施细则,其中以长江岸线保护、洞庭湖生态治理、东洞庭湖湿地保护、饮用水源保护、水权保护、打击非法采砂、水生态和水环境安全等七大领域为重点,司法举措涵盖刑事、民商事、行政及非诉行政执行等各个审判领域。

“我们在讨论意见制定的时候,就学习借鉴了先进地区的审判经验,再融合了岳阳本土自然环境资源及社会经济发展的状况,注重了理论前瞻性与实践可能性的结合。”岳阳中院副院长袁小文指出,该实施意见将“导航”全市两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发展。

严惩犯罪不留情

会上,还通报了2018年岳阳三大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其中,岳阳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以来审理的首起环境资源诉讼案件令人印象深刻:2017年1月20日至2017年3月16日期间,程某、邓某、卓某等人利用夜间作业,在长江岳阳段新港锚地等禁采水域非法采砂24次,共开采江砂5万余吨,价值共计人民币49万余元。

“尽管案情不是特别重大,但在长江水域明令禁采区域非法开采,且在我市非法采砂专项整治活动期间顶风作案,对此,法院坚决依法从严打击。”由党组书记、院长彭世理担任审判长,岳阳中院依法维持了原审法院判决,对主要犯罪人员全部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十个月不等的实刑。该案审理为全市法院“春雷行动”的开展树立了“风向标”。

“三审合一”续前行

为立足长远发展,切实促进岳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岳阳中院重点加强对湘流域、洞庭湖流域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污染案件以及重大资源类案件的审理和执行。

对于今后的工作发展,柳春龙表示,岳阳法院将充分发挥跨区划集中管辖、“三审合一”的工作机制优势,加大对涉及环境资源刑事案件的审判力度,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努力适应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要求;突出工作重点,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坚持能动司法,大力推动岳阳绿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