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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传达落实全市河(湖)长制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河长制工作
来源:平江县水务局   2018-04-10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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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全市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暨河(湖)长制工作推进会在华容县召开。会议结束后,平江县当天迅速召开传达落实市委书记刘和生在全市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对当前河长制工作进行安排。副县长、县级副总河长徐教凡出席,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职能部门参加。

 

 

今年,平江县将始终围绕“建设绿富双赢新平江”的目标,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使命,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一是切实履行河长巡河职责。根据省、市河长巡河工作部署,结合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1号指令的要求,县、乡、村三级河长必须按巡河要求对各辖区内负责的河流进行巡河,巡河要做到有方案、有记录、有影像、问题处理、跟踪落实、办结销号。二是加快编制“一河一策”工作。县、乡镇必须按规定时间完成各自辖区内河流的“一河一策”编制工作,编制报告必须具备可操作性,并加快实施。三是落实河长制公示设置。各乡镇对各自辖区内的河流流经的村,每一个行政村设置一块河长公示牌,落实四级河长公示。四是抓牢基础建设。县、乡、村三级河长人员配备必须到位,经费必须保障,宣传必须造浓,制度必须建构。五是强力压实责任。各乡镇必须把这项工作摆到更加突出位置,高度重视,履职到位,目标明确,追责问责,强力推进河长制工作实施。六是严格考核问责。县政府将加大督查力度,对责任落实不力,工作进度缓慢的,该通报的通报,该约谈的约谈,该追责的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