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河长办: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及市委、市政府《岳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市河长制工作,市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于2017年8月下旬至9月上旬对全市12个县市区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工作稳步推进,管理逐步规范。工作方案逐步出台。县级层面,全市12个县市区河长制工作方案全部出台。乡镇层面,全市141个乡镇(包含园艺场、芦苇场),其中涉及河长制工作的乡镇有135个,出台方案数118个。组织体系逐步建立。各地根据《意见》、《方案》精神,对河长制工作进行部署、落实,全市市、县、乡三级河长体系已全部建立,河长名单已全部公示,目前已设置县区级河长公示牌392块、乡镇级河长公示牌1302块。工作机构基本建立。湘阴县、汨罗市、平江县、岳阳县、临湘市、华容县、岳阳楼区、云溪区、屈原管理区、经开区、南湖新区成立了河长办并挂牌办公,其中岳阳县、岳阳楼区、云溪区经当地编办正式下文批准设立河长制办公室。工作经费基本落实。岳阳县下拨了工作经费和奖补资金,湘阴县、汨罗市、平江县、华容县、云溪区、屈原管理区、经开区、南湖新区安排了工作经费。制度体系逐步完善。四项工作制度基本落实,湘阴县、汨罗市、华容县、君山区、屈原管理区与乡镇签订了河长制工作责任状。
(二)工作不断创新,难点有所突破。一是部分河长单位能充分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河长制管理新模式、新举措。如南湖新区河长办在“一河一策”的工作基础上,又增加了“一口一策”,对南湖水域排污口进行摸底统计,制定治理方案。二是个别老大难问题得到有效处置。湘阴县开展汛后河道、堤防、水库、湖泊保洁专项行动,对水面漂浮物、妨碍行洪的障碍物及河岸垃圾进行了全面集中清理;华容县、君山区有效处置华容河围网、网箱养鱼等重点、难点问题。结合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等工作,岳阳楼区投入资金700多万元,采取投放生物净水药剂、安装曝气增氧设备和安装排污口拦网设施等方式,对东风湖水环境进行应急治理;汨罗市开展综合执法行动,加强对汨罗江河道管理和湿地保护,拆除汨罗江河道内违章建筑89处,同时采取河道清淤、除草,沿岸垃圾清理、除杂,绿化带补植等方式开展对友谊河城区段治理,极大改善了河道水环境;平江县对汨罗江、昌江等“两江十八河”内的非法采砂全面进行整治,共计拆除解体非法、到期砂场110个,解体上岸船只159条,办理行政案件26起,刑事案件4起,抓捕犯罪分子4人;华容县、君山区、云溪区、临湘市对长江沿线的非法码头、堆场进行了彻底拆除、清理,并对沿线滩地实施复绿,为深入推进河长制管理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工作开展不平衡。区域进展不平衡。部分乡镇工作方案尚未制定,云溪区乡镇方案还在制定中,临湘市12个涉及河长制工作的乡镇,目前只出台正式方案5个;河长公示牌方面,按照市河长制工作要求,8月底前我市必须完成县、乡河长公示牌的安装工作,据统计,目前县级河长公示牌已全部安装完成,共计392块;乡镇级河长公示牌已安装1302块,其中平江县、岳阳县、临湘市、君山区、岳阳楼区、云溪区、经开区部分乡级河长公示牌还没完全安装到位。机构人员经费难落实。大多县市区虽然设置了专门的河长制办公室,但是经编委下文正式设立机构的只有3个县区;大部分县市区工作人员还是由水政人员兼职,影响工作进度。工作人员不能及时到位,少数县区工作经费还未落实到位。工作思路不明确。一些具体工作没有实质性进展,工作思路不明晰,台账资料收集整理不规范,工作尚未全面推开。“一河一策”虽然大部分县市区已经启动,但进展缓慢,经开区、君山区、临湘市该项工作还处于观望状态,缺乏整体规划。
二是工作机制不健全。一些县市区河长办与部门之间的工作联系不够,缺乏统筹协调,相关职责政府已明确,但在实际落实中仍存在一定偏差。对下级河长指导协调、监督考核等工作力度不够,有些甚至从未开展指导检查,导致一些问题无法直接传达,影响处置时效。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把握时间节点,赶上工作进度。按照省、市河长办《关于抓紧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的通知》要求,目前我市河长制工作推进存在滞后环节,要抓紧时间赶上进度。一是完善河长体系建设。各地要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确保完成县、乡级河长体系建设。同时,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署要求及9月7日全省第一次总河长会议精神,要加快推进村河长体系建立,初步构建省、市、县、乡、村,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五级河长体系,做到责任全覆盖。二是抓紧成立河长制工作机构。各地要抓紧设置河长制工作办公室,搭建工作平台,明确工作人员、配备必要设施、落实工作经费,开展日常工作。尽快完成乡镇级河长办事机构的设置,做到挂牌运行、制度上墙。巡查员、专管员、保洁员等专职工作人员落实到位。三是尽快编制确定工作方案。目前,县级层面工作方案已全部出台,但是部分乡镇工作方案还在编制中,要尽快督促乡镇方案出台。四是及时完成河长公示牌设立。目前我市乡镇河长公示牌的设立安装工作还没有全部完成,要加快进度,确保每条河流、河段公示到位。
(二)把准问题症结,实行一河一策。各县市区要尽快出台工作方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按照水利部《《“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指南(试行)》通知要求,完成“一河一策”编制工作,针对每个区域制定行动方案,明确年度重点,整合力量限期解决。
(三)突破重点问题,实现一河一亮点。全面推行河长制包括水资源保护等六大任务,任务很重,不可能一步到位,必须通过逐年推进,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推进一些重点工作,着力打造一批富有特色的亮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四)建立考核机制,实行一河一考核。要利用监督检查、“考核问责”和“奖优罚劣”的工作杠杆,强化政府河湖管理保护的主体责任,调动相关职能部门河湖管理保护的积极性,坚持一月一晒,强化一季一督,开展一年一评。
河长制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是河道水环境和城市形象不断提升的有效保障。各县市区要切实担负起河长制工作主体责任,各级河长级及河长制工作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深化工作内涵,创新管理模式,加强检查考核,切实推进河长制管理各项工作。市河长办也将根据市主要领导指示精神,继续加强督导检查力度,并对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岳阳市河长制工作委会办公室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