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纪念建党95周年有关活动的通知
来源:市水务局   2016-06-08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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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各支部:

为隆重纪念建党95周年,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决定在“七一”期间开展以庆祝建党95周年为主题的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意义

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局当前各项业务工作,不断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通过开展纪念活动,进一步激发全体党员忠诚履职的奉献精神,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引导党员干部见贤思齐、创先争优,更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活动内容及时间安排

1、办一期宣传板报(6月底)。结合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由机关党委承办一期以“庆祝建党95周年”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板报(一楼大厅宣传窗)。

2、开展一次书记讲党课活动(7月1日)。7月1日上午,全局统一召开庆祝建党95周年暨“七一”表彰大会,骆局长为全体党员上党课;7月1日下午,各支部组织党员召开座谈会,党组成员到各自联系点开展讲党课活动;“七一”前,骆局长到高雅村为全村党员讲一堂党课(具体时间待定)。

3、开展一次帮扶活动(6月底至7月初)。结合今年各支部联点高山坡社区贫困残疾家庭帮扶情况,组织所属党员到社区和高雅村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具体要求见4月26日下发各支部开展助残活动的通知)。

4、表彰一批先进(7月1日)。在“七一”表彰大会上,对各支部推荐上报,经机关党委研究决定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颁发证书和奖金。名额分配及奖金:

(1)先进党支部:机关9个支部,按30%的比例进行表彰,共表彰3个,每个支部颁发奖牌、奖金;

(2)优秀党务工作者:机关9个支部每个支部表彰1名,共9名,受表彰者每人颁发证书、奖金;

(3)优秀共产党员:在职的机关第一至第八支部,按15%的比例进行表彰(一支部2名、二支部3名、三支部2名、四支部3名、五支部4名、六支部4名、七支部5名、八支部2名),老干部党支部3名,共表彰28名,受表彰者每人颁发证书、奖金。

5、发展一批新党员。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考察,对条件成熟的发展对象,7月1日前由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表决通过,在“七一”表彰大会上举行入党宣誓仪式(老党员重温入党誓词)。

三、有关要求

1、各支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把开展建党95周年纪念活动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环节抓紧抓好。

2、6月15日前,各支部按分配名额推荐上报受表彰对象和登记表,机关党委研究后确定表彰对象。

3、要进一步细化活动内容,各支部按时间、节点开展好相关活动,并于7月6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机关党委。

附件:个人表彰登记表(电子版本见局干部教育QQ群)

机 关 党 委

2016年6月3日

                           优 秀 登 记 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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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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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 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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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

职务

所在支部

电  话

身份证号

电  话

曾受

表彰

情况

所在

支部

意见

支部书记(签字):                                           2016年    月    日

机关

党委

审批

意见

(盖   章)

201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