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市防御极端强降雨天气灾害工作高效、有序、科学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岳阳市洪水灾害应急预案》、《岳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要将防汛抗灾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指示精神,结合我市防汛抗灾工作实际,特制定《岳阳市极端强降雨天气灾害预测预报预警方案》。
1.组织机构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做好辖区内极端强降雨天气灾害的预测预报预警工作,构建市、县、乡镇、村四级监测预报预警网络。乡镇、村设立监测预警工作组,乡镇防汛责任人、水管站所负责人、行政村负责人、各村山洪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员、各山塘水库(尾矿库)安全巡查员为预测预报预警责任人,登记造册,县(市、区)防办存档。主要监测内容有降雨情况,水库、河道水位、泥石流、山体滑坡、崩塌等信息。各责任人要及时报告,即做到第一时间、第一地点、第一人向村防御山洪工作组和镇防汛指挥部报告,必要时可直接向县防汛指挥部报告。考虑到短历时局部强降雨具有突发性和局部性,还需发动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监测报警工作,做到一有情况,便能及时掌握。
2.预警级别标准
根据我市的暴雨特性、地形地质条件、防御现状等,确定三个级别预警指标,分别为三级预警、二级预警和一级预警。
2.1凡符合下列条款中1条或1条以上的,为一般汛情,发布三级(黄色)预警:
2.1.1预报暴雨或大暴雨以上,实测24小时降雨量达到或超过150mm, 或6小时降雨量达到或超过100mm,或3小时降雨量达到或超过75mm,降雨并可能持续;
2.1.2山塘水库水位在汛限水位以上,且预报未来24小时有大到暴雨。
2.2凡符合下列条款中1条或1条以上的,为较大汛情,发布二级(橙色)预警:
2.2.1预报大暴雨,实测24小时降雨量达到或超过200mm, 或6小时降雨量达到或超过150mm,或3小时降雨量达到或超过100mm,降雨并可能持续;
2.2.2山塘水库或堤防发生险情的。
2.3凡符合下列条款中1条或1条以上的,为重大汛情,发布一级(红色)预警:
2.3.1预报大暴雨或特大暴雨,实测24小时降雨量达到或超过250mm, 或6小时降雨量达到或超过200mm,或3小时降雨量达到或超过150mm,降雨并可能持续;
2.3.2山塘、水库或堤防发生重大险情的;
2.3.3局部区域已成灾,且灾情有进一步扩大趋势。
岳阳市极端强降雨天气预警降雨量参考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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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mm |
警报等级 |
预报或实测降雨量(符合其中之一) |
警报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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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小时以内 |
6小时以内 |
24小时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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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警报 |
≥75 |
≥100 |
≥150 |
黄色 |
二级警报 |
≥100 |
≥150 |
≥200 |
橙色 |
一级警报 |
≥150 |
≥200 |
≥250 |
红色 |
3. 预测预报预警
3.1预报内容:预报内容包括气象预报、江河洪水预报、水库水位预报、泥石流和滑坡预报。气象预报由气象部门发布,江河洪水预报、水库水位预报由水利和水文部门发布,泥石流和滑坡预报由国土资源部门发布,尾矿库险情预报由安全监管部门发布。
3.2预警启动时机
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各级防指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启动预警机制。(1)当接到暴雨天气预报,相关行政责任人应引起重视,当预报或发生的降雨接近或将超过临界雨量值时,应发布极端强降雨天气灾害预警信息。(2)当上游水位急剧上涨,将对下游造成山洪地质灾害,应立即向下游发布预警信息。(3)当出现泥石流、滑坡征兆时,应立即发布泥石流、滑坡灾害预警信息。(4)当水库、山塘发生溃决性重大险情时应及时向下游发布紧急转移信息。
3.3预警发布程序
在一般情况下,极端强降雨天气灾害预警信号由防汛指挥机构发布,按照市→县→乡镇→村→组→户的次序进行预警。
(2)如遇紧急情况(滑坡、水库山塘溃坝等),村可直接报告县级防汛指挥部和乡镇防汛指挥部,并可直接发布预警信号,在最短时间内完成预警工作
3.4市气象、水文部门加强天气形势的监测分析,及时预测预报极端强降雨天气信息。
3.4.1当预报或发生的降雨接近或将超过三级警报标准雨量值时,市气象局每三小时向市防办值班室通报一次雨情,并报告市防指常务副指挥长;当预报或发生的降雨接近或将超过二级以上警报标准雨量值时,市气象局每一小时向市防办值班室通报一次雨情,并报告市防指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
3.4.2当预报或发生的降雨接近或将超过三级以上警报标准雨量值时,市气象局通过气象短信平台向各级防汛责任人发布预警信息,市防办通过传真、电话、短信等方式向各县(市、区)防办、市防指成员发布预警信息;当预报或发生的降雨接近或将超过二级以上警报标准雨量值时,宣传部门按照市防指要求,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向全体社会公众滚动发布预警信息。3.5各县(市、区)防指的预报预警工作参照市防指的标准及方式执行。
3.6乡镇、村级预报预警
根据各地习惯,事先规定预警识别信号,做到家喻户晓。信号为高音喇叭、铜锣、高频口哨等手段,各村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报警设施及发布预警。
3.6.1三级预警
(1)乡镇防汛指挥所在收到县防办的预警通知后,监测预警组立即投入工作,并将信息通知到乡镇防指全体成员和相关村的村支书、村主任、妇女主任等责任人,其他各应急组集结待命;
(2)村级防汛责任人在收到县、乡镇的预警通知后,监测预警责任人到岗到位,并将信息通知到危险区农户提醒注意安全防范,加强对山塘、水库、堤防及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
3.6.2二级预警
(1)乡镇防汛指挥所在收到县防办的预警通知后,监测预警组立即投入工作,并将信息通知到各村工作组,乡镇防指全体成员到岗,驻村干部第一时间赶赴联系村,转移安置组、应急抢险组进驻重点防御村组地段,做好人员转移等一切准备工作;
(2)村级工作组在收到县、乡镇的预警通知后,工作组全体成员和所有村干部立即到岗到位,发动党员干部通知危险区、警戒区内的人员进行转移或做好紧急转移的一切准备工作,监测预警责任人对山塘、水库、堤防及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24小时昼夜巡查。
3.6.3一级预警
(1) 乡镇防汛指挥所在收到县防办的预警通知后,将信息通知到各村、组,乡镇防指全体成员到岗到位,实施全乡总动员,转移安置组、应急抢险组和有关乡镇干部立即赶往重点防御村组地段,做好群众转移安置,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2)村级防汛责任人在收到县、乡镇的预警通知后,各应急队和全体村、组干部挨家挨户到危险区、警戒区内的农户,做好人员的转移安置和抢险救灾工作,监测预警责任人对山塘、水库、尾矿库、堤防及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24小时昼夜巡查。
3.6.4信息中断时。县、乡镇、村信息中断后,乡镇防汛指挥所立即派人赶往相关村,并设法尽快与县防汛指挥部取得联系;各村工作组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启动预警程序,组织指挥躲灾、避灾、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