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岳阳市城市堤防管理处部门决算
来源:市水利局   2022-08-22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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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岳阳市城市堤防管理处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市城市堤防管理处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2021年岳阳市城市堤防管理处决算包括岳阳市东湖修防服务站、岳阳市南湖修防服务站和岳阳市城市堤防服务站,三个站。

  1、岳阳市东湖修防服务站职能职责:

  ⑴遵照《水法》、《防洪法》的要求,负责市区巴陵路以北区域城市防洪工作,制定年度防洪预案,组织社会力量防洪抢险,参与抢险现场指导,统计水文、水情、灾情,并做好防汛总结。

  ⑵负责本区域防涝排渍工作,制定内湖调蓄、排涝预案,实施城市排水调度方案。

  ⑶负责岳阳纸厂至北门渡口9公里一线防洪大堤的维护管理。

  ⑷负责东风湖、吉家湖两座电排站及本区域涵闸的运行、维护与管理。

  2、岳阳市南湖修防服务站职能职责:

  ⑴遵照《水法》、《防洪法》的要求,负责市区巴陵路以南区域城市防洪工作,制定年度防洪预案,组织社会力量防洪抢险,参与抢险现场指导,统计水文、水情、灾情,并做好防汛总结。

  ⑵负责本区域防涝排渍工作,制定内湖调蓄、排涝预案,实施城市排水调度方案。

  ⑶负责南津港大堤、南津港至南岳坡防洪大堤共5.2公里一线防洪大堤及所属电排站、涵闸的维护管理。

  ⑷协调指导湖滨3.5公里一线防洪大堤关门湖、月形湖电排站及该区域涵闸的维护管理。

  3、岳阳市城市堤防服务站职能职责

  ⑴负责贯彻实施《防洪法》与《河道管理条例》,保护岳阳市城区防洪大堤及其内外禁脚、护堤地、建筑物相应管理范围内有关设施,依法处理有关涉堤事务。

  ⑵负责城市防汛物资的采购、储备、保管、调配以及城市防洪指挥部物资组的日常工作。

  ⑶负责防汛抢险技术业务培训,为防汛抢险队伍提供技术指导。

  ⑷负责防汛抢险所需机械、车辆、船舶的组织、调度。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独立编制、核算机构数 3 个,共有人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9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3个单位是:1、岳阳市东湖修防服务站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7名;2、岳阳市南湖修防服务站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9名;3、岳阳市城市堤防服务站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3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岳阳市城市堤防管理处属于二级机构,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岳阳市东湖修防服务站、岳阳市南湖修防服务站、岳阳市城市堤防服务站。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164.4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4.31万元,增长5.85%,主要是因为增加人员工作经费支出和电排运行维护经费支出;2021年度支出总计1164.4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4.31万元,增长5.85%,主要是因为增加人员工作经费支出和电排运行维护经费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164.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4.40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164.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4.40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64.4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4.31万元,增长5.85%,主要是因为增加人员工作经费支出和电排运行维护经费支出;2021年度支出总计1164.4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4.31万元,增长5.85%,主要是因为增加人员工作经费支出和电排运行维护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64.4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4.31万元,增长5.85%,主要是因为增加人员工作经费支出和电排运行维护经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64.4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3.11万元,占4.57%;卫生健康(类)支出26.52万元,占2.28%;农林水(类)支出1084.77万元,占93.1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97.4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64.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12%,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1.73万元,支出决算为51.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76万元,支出决算为2.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6.52万元,支出决算为26.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80.30万元,支出决算为1084.7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终下达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该项资金未列入市级部门一般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64.4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65.1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7.12%,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49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2.8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30万元,支出决算为3.02万元,完成预算的41.37%,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出国出境事务,该项支出的经费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3万元,支出决算为0.72万元,完成预算的21.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0.55万元,减少43.31%,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2.30万元,完成预算的57.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0.06万元,减少2.61%,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2万元,占23.85%,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3万元,占76.1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2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1个、来宾40人次,主要是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3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0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用于日常堤防执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运行经费统计数据。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用于召开0次会议,人数0人;开支培训费0.96万元,用于开展专业技术培训,人数85人,内容为电排专业技术培训;2021年本部门各种庆典、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是0万元,无此类支出。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6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 个,共涉及资金0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1年度0 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 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1 年度0 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无项目支出,故未展项目自评,无自评结果。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项目支出,故未展项目自评,无自评结果。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

  点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件:1、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岳阳市城市堤防管理处).xls

  2、岳阳市2021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岳阳市城市堤防管理处).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