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制定全市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拟定有关规范性文件;
2、审定重要政策文件、重大建设项目(含局机关重大维修建设项目)、基本建设预算内资金安排计划;
3、研究内部机构设置、调整和人员编制事项以及干部职务任免、调动和奖惩事项;
4、审定局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含授权后勤服务中心管理的局属资产)等方面的有关重大事项;
5、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的采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