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岳阳市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双主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名单的通告
根据水利部《关于做好全国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公示工作的通知》(办水电[2013]90号)以及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16年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湘农电[2016]4号)和《关于开展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湘农电[2016]10号)精神要求,现将我市2016年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双主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
请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全面落实农村水电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农村水电安全监督,严格农村水电站安全管理,保障农村水电安全运行。
附件:岳阳市2016年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双主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名单表
岳阳市水务局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