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水利局,局属各科室(单位),各有关项目法人和报告编制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水行政许可论证(评价)报告质量管理,规范报告编制行为,提升项目前期工作成果质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共组织评审水行政许可论证(评价)报告68项,涵盖水利工程前期工作及建设项目涉水专题两大类别。经严格质量评价,12项报告不合格(详见附件),不合格率达17.6%。
二、存在问题
(一)水利工程前期工作报告主要问题
1.变更依据不充分。部分重大设计变更报告未结合工程实际需求提供有效支撑材料,变更理由缺乏科学性与合理性。
2.基础资料不完善。地勘数据、洪水标准复核资料等关键基础信息缺失或与工程实际不符,报告结论缺乏可靠依据。
3.方案论证不深入。工程质量评价结论、防渗等核心工程措施比选论证不足,部分实施方案编制深度未达到规范要求。
(二)建设项目涉水专题报告主要问题
1.防洪影响评价不规范。防洪影响评价基础数据缺失、评价范围界定不清,消除或减轻影响措施未达到防洪安全标准。
2.水土保持方案不严谨。水土保持方案存在评价范围错误、土石方平衡数据失真、弃渣处理方案不可行等问题,部分报告造价核算不合理。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报告编制单位主体责任。各报告编制单位要立即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控体系,加强对勘察、设计、咨询全过程的质量审核,足额配备专业技术力量。针对本次通报的质量问题,开展专项攻关,全面提升报告成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强化项目法人单位源头管控。项目法人单位要将报告质量作为选择编制单位的核心指标,优先选用技术实力强、信用等级高、质量管控规范的编制机构。在委托合同中明确质量标准及违约责任,从源头保障报告质量。
(三)严格履行水利部门监管职责。各县市区水利局要充分认识水利技术报告质量对工程安全运行和科学决策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强化质量评价结果运用,对多次出现质量问题的编制单位实施重点监管,共同推动全市水利前期工作质量提升。我局将严格按照《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前期工作及建设项目涉水专题论证成果质量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25〕10号)依法依规予以惩戒。
附件:2025年水行政许可质量论证(评价)不合格报告情况表
附件:2025年水行政许可质量论证(评价)不合格报告情况表.wps
岳阳市水利局
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