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岳阳市2021年度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按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的通知》(水建管〔2006〕131号)要求,根据各地落实和报送情况,现将2021年度全市24座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
按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的通知》(水建管〔2006〕131号)要求,根据各地落实和报送情况,现将2021年度全市24座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