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水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水利局   2020-07-13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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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水利局,局相关科室,各有关企业:

为持续优化和改善我市营商环境,进一步提高我市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岳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现就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水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是指:项目总建筑面积不大于3000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办公、普通仓库和厂房等社会投资项目,且不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或危险品。

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以及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安全保护项目、涉及生态环境影响大的项目、涉及历史建筑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传统村落保护项目、涉及城市重点地段项目、涉及纪念性、标志性或处于城市重要节点的项目、涉及防洪安全项目、涉及风貌保护、轨道交通保护等特定区域的项目除外。

二、全面推行一站式免费代办服务,在市、区政务服务中心或政府指定机构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全流程免费代办业务,各项审批手续统一通过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审批系统)办理。

三、加强区域评估成果的应用,已进行区域评估且符合区域评估适用条件的,或已在用地指标中明确相关指标要求的,免办洪水影响评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挖填土石方总量超过1千立方米的项目除外)、节能评审、地震安全性评价等评估评价工作。

 

附件:《岳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岳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docx

 

 

岳阳市水利局办公室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