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岳阳供电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批<岳阳市岳阳县植山110kV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申请》及《岳阳市岳阳县植山110kV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岳阳市岳阳县植山110kV输变电工程包括新建植山110kV变电站工程和奇付线Π植山110kV线路工程。其中植山110kV变电站位于岳阳县麻塘镇刘衡家村乡道Y185西南侧140米处,奇付线Π接植山110kV线路工程起于麻塘镇刘衡家村新建的110kV植山变,止于岳阳楼区郭镇乡大塘村110kV奇付线28#-29#塔之间,线路涉及岳阳县麻塘镇和岳阳楼区郭镇乡,线路总长度2.8km,全线为双回架空线路,共计新建杆塔12基,均为铁塔。项目总占地面积0.66hm2,土石方开挖总量0.42万m3,土石方回填总量0.40万m3,多余挖方0.02m3就地堆放在塔基用地范围内,无弃方。项目总投资3484.14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019.4万元,建设工期12个月。
二、方案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全面,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和责任范围明确,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和分区防治措施可行,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规定,可作为下阶段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三、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评价和水土流失预测。项目区水土流失以轻度水力侵蚀为主,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复的《湖南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属洞庭湖平原湿地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执行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0.66hm2。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1、工程措施:排水沟410m,挡土墙20m,截排水沟585m,沉沙池9座,土地整治0.15hm2;
2、植物措施:铺种草皮0.01hm2,撒播草籽0.15hm2;
3、临时措施:表土剥离与回填659m3,临时排水沟722m,袋装临时拦挡138m,防尘网临时覆盖1400m2,土工膜临时铺垫100m2。
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不得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施工结束后要对施工迹地进行清理平整、覆土,落实各项植物措施。要切实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和临时防护,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六、同意水土保持方案落实进度安排,要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进度组织实施水土保持措施。
七、同意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要进一步搞好监测设计,突出监测重点,细化监测内容。
八、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的原则和依据。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21.87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0.66万元。
九、你公司在项目建设中应完善以下工作:
1、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资金、管理等保障措施,做好本方案的项目设计、招投标和施工组织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与管理,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2、开展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
3、按要求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公开验收情况,并及时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十、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