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我局于2018年2月24日在局门户网站上公示《湖南省湘江干流及洞庭湖区岳阳段河道采砂规划(2017~2020年)》(草案)征求公众意见,并于3月8日组织召开了规划(草案)公众座谈会,共收集公众意见和建议九条:一是建议增加采砂船数量;二是建议增加采砂船生产作业功率;三是建议统一量方系数,统一计量受载标准;四是建议合理设置运砂船停泊待档区;五是建议采砂船实行轮采;六是建议控制受载运砂船数量,规范配载秩序;七是建议关注安全生产,从源头解决运砂船超载问题;八是建议对本港合法的采砂船和运砂船进行保护性作业;九是鉴于现状,产能过剩严重,建议市政府关注民生,组织调研,消化产能。
对于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局逐一进行了研究讨论。经研究,我局认为公众提出“增加采砂船数量和采砂船生产作业功率”的建议及理由是合理的,应当予以采纳。理由如下:一是胜利采区(长12.3km,宽0.535km)和易婆塘采区(长10.2km,宽0.462km)都是规划中的主采区,呈狭长型,增加采砂船数量,布置可行。二是两个采区只能季节性开采,胜利采区在城陵矶水位达到28米以上,方能开采作业,可采时间约3个月(7-9月),4艘采砂船每天采量按8万吨算,年采量720万吨,而规划年可采量是1575万吨;易婆塘采区可采时间约4个月(5-8月),4艘采砂船(生产作业功率控制在2600kw以内)每天采量按6万吨算,年采量720万吨,而规划年可采量是1170万吨。两个采区采砂船数量明显不够。三是汨罗市的可采区泥土层较厚,且比较坚硬,生产作业功率控制在4800kw以内,难以开采。为此,将规划中胜利采区采砂船数量由4艘增加到8艘,易婆塘采区采砂船数量由4艘增加到6艘,打靶湖采区采砂船数量由2艘增加到3艘,其中1艘采砂船生产作业功率由不超过4800kw上调到不超过6000kw。公众提出的其他建议,由于不涉及规划的内容,属于河道采砂管理方面的建议,应在规划实施阶段予以考虑,本次规划编制时不予采纳。
特此公示。
岳阳市水务局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