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会在市水务局召开
来源:市水务局   2016-11-25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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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市政府将《岳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办法》纳入年度立法计划,成为我市拥有地方政府规章制定权后的第一批项目。11月22日,《岳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会在市水务局召开。市法制办、市直相关部门、相关县市区水利(水务)局等29个部门、单位参加。

2006年以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连续10年被列为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2013年开始,市政府设立铁山水资源生态保护专项资金,这是全省14个市州唯一为重要水源地设立生态保护专项资金的市州;2014年3月,市政府办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生活水源保护工作的通知》,随后在全市范围开展“禁止投肥养殖”工作,对全市369处饮用水水库、湖泊、河流实行了禁止投肥养殖;同年,市财政安排120万元用于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2015年8月开始,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我市开展了11处县级以上城镇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安全保障达标建设;2015年底,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入选全市2015百姓点赞十大民生实事。饮水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从国家法律法规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对饮用水水源保护措施的规定比较原则;从省级法律法规看,仅有浙江、四川制订了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我省的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还在制定中。这些导致执法过程中存在依据不足、职责不明、范围不清、处罚不力甚至无法可依等问题。因此,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地方立法是形势所迫、大势所趋。

会上,印发了《岳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办法(草案)条款起草说明》和《岳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办法参阅资料汇编》。参会的各相关部门、单位就《办法(草案)》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讨论、交流。市法制办副主任柴青出席并做总结发言。

下一阶段,市法制办、市水务局将结合各相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办法(草案)》进行进一步完善,争取《办法》早日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