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发布第16号总河长令 严厉打击涉水违法行为
近日,岳阳市第16号总河长令签发,决定从即日起至2025年底,在全市河湖水域开展打击涉水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这是岳阳市今年签发的首个总河长令。
总河长令指出,各市级河湖长是责任河湖及流域总负责人,县、乡两级河湖长是本行政区内相应河湖的直接责任人。各级河湖长要严格执行巡河制度,落实巡河频次,将打击涉水违法行为作为河湖长履职的重要工作内容,对发现的涉水违法线索及时交办、跟踪督办,形成闭环管理;对重大涉水违法案件实行挂牌督办,确保责任落实、措施落地。
总河长令明确,各级河湖长要牵头督导解决跨区域、跨部门执法难点问题。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林业、水利、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依法履职,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各类涉水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形成打击涉水违法行为的强大合力。
总河长令要求,各级河湖长要督促指挥本级河长制议事协调机构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督办职能,建立问题线索移送、联合执法、案件会商等制度,形成“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要加强督查督办,将涉水违法行为打击成效纳入河湖长制年度评价内容,对履职不力、问题突出造成河湖生态环境损害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