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第15号总河长令签发
岳阳市第15号总河长令近日签发,决定自即日起至2025年底,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攻坚行动。这是该市今年签发的首个总河长令。
总河长令指出,岳阳各级党委、政府是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各级总河长是本行政区域排查整治工作的总负责人,各级河湖长负责所管河湖范围内排查整治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履行牵头责任,对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攻坚行动实施统一调度,市发改、资规、工信、住建、城管、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协同配合,在行业主管范围内配合推进排查整治。通过发挥河长制抓手作用,充分调动各级河湖长、各河湖责任联系单位协调、督导作用。
总河长令明确,按照省第10号总河长令《关于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攻坚行动的决定》,2025年底前,完成岳阳市境内国家确定的长江干流、洞庭湖、湘江、汨罗江等重点河湖107个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其中2024年完成整治94个,2025年完成整治13个。结合实际情况,2025年底前,各县市区按照《岳阳市入河(湖)排污口全覆盖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完成全市其他重要河湖排污口命名与编码及系统填报、“一口一策”整治方案编制、重点问题排口整治等工作并完成系统审核。
总河长令要求,岳阳各县市区要结合自身实际,及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辖区内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市、县河长办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河湖长制重点工作任务和评价内容,并定期调度。对不作为、慢作为,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要按程序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