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召开“打击非法采砂犯罪适用法律研讨会”
为进一步加大对非法采砂刑事打击力度,解决非法采砂在刑事司法实践中的疑点、难点问题,1月19日,岳阳市召开“打击非法采砂犯罪适用法律研讨会”。会议由中共岳阳市委政法委主办,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水务局、长航公安局岳阳分局等相关单位参加。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小中主持会议,副市长唐文发、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彭世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青、市司法局局长姜彬、市政府法制办主任仇新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参会单位领导以及公、检、法非法采砂案件承办部门负责同志就打击非法采砂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如何适用《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行研究讨论,并就“非法采砂案件刑事立案追诉标准”、“相关关联犯罪认定”、“非法采砂案件中运砂船主及关联人员的行为定性”等问题初步达成一致意见。
唐文发副市长肯定了本次研讨会成果,并指出:非法采砂打击整治要以甘肃“祁连山事件”为借鉴,必须思想高度重视,认识问题的严重性。王小中书记强调:要进一步加强调研论证,以更加科学有效的方式履行好河道采砂监管职责;各相关单位要基本统一适用法律法规意见,进一步完善配合机制,做到全面覆盖;要将非法采砂案件中涉黑涉恶、官商勾结、牟取暴利三种类型的犯罪进行重点打击。